今天,东南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南京高考复读班教师招聘2023 2023年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南京工程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南京工程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工程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具有博士学历或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的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放宽5岁,紧缺急需学科详见岗位表“其他说明”。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0日9∶00-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0日9∶00-12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0日-12月2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0日9∶00-12月2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
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
1.身份证,各阶段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成绩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①试讲;②面试。
2.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
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
试讲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3.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4.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分数高低进行排名。
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须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工程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程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118333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工程学院
2023年2月16日
南京工程学院2023年第1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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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上传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202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来佐证具体学科方向。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报名。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14日8:00至2023年2月21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需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2月15日8:00至2月22日12:00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报名缴费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资格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核减(取消)计划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原渠道退还。
6.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23日9:00至2023年2月25日7:00登陆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及考试证打印等相关问题,
(二)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5日8:00-9:30,到溧水区第三小学新校区(溧水区崇文路99号,南方绿邸小区正南面)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202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4)《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佐证具体学科方向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留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和面试均由溧水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于考试当日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
笔试日期:2023年2月25日10:00。
笔试地点:溧水区第三小学新校区(崇文路99号,南方绿邸正南面)。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准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溧水区教育局拟于2月25日20:00前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
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2月26日上午。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溧水教育信息网。
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
面试顺序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当日17:00后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溧水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溧水区教育局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本次合并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择用人单位。
四、相关要求
1.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2.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和监督
(一)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溧水区第一初级中学 025-68813005
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附属初级中学 025-57426330
金陵中学溧水分校 025-56613787
南京市溧水区实验小学 025-56238208
南京市溧水区状元坊小学 025-68577788
南京市溧水区第三小学 025-57217471
南京市游府西街小学溧水分校 025-56613733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溧水区教育局:025-57218589,025-57213271
(三)招聘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南京市溧水区人社局事管科 025-57207026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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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江苏南京江北新区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公告【16人】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下半年江苏南京江北新区公开招聘骨干教师16人,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9:00至2022年12月11日17: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办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编制内骨干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
)、南京市教育局网(
/
)、南京江北新区网(
/
)、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
/
)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级教师职称的年龄为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为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报考岗位编号101至103岗位的,须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特级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称号;
5.报考岗位编号201至213岗位的,须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或区(县)级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称号,或在设区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江苏省关于特级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截止2023年7月31日前未满约定服务期的江苏省特级教师;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1月21日9:00至2022年12月11日17:00。
2.报名方式:登录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
/
)骨干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考者进入报名系统后,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提交材料:
(1)提交网上下载填写的《南京江北新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5)本人所获荣誉及代表个人业绩的材料,限5件,重点应提交报考岗位要求骨干称号、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此类证明材料均应提供证书或文件,其他网上名单截图、公示截图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无效。
(6)报考岗位编号101至103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其他岗位可不提交):能代表本人的教科研成果的论文、论著,限5篇,其中发表的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获奖论文须为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区(县)级及以上二等奖论文;本人讲座、公开课材料,须为区(县)级及以上,限5件;课题材料,须为设区市及以上,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限5件;指导学生参加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材料(限5件)。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2)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
(3)现任教学段、学科与应聘学段、学科一致。
(4)骨干教师学科类别及竞赛学科须和现任学段、学科一致。
(5)骨干称号、获奖、职称等时间截止2022年11月30日。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21日10:00—12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11月21日10:00—12月13日12:00;
资格初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11月21日10:00—12月13日18:00。
(三)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四)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1月21日10:00至12月14日12:00。
(五)调整或核减计划
岗位信息表编号101至103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出现部分岗位未达开考比例,根据学校紧缺专业情况,结合实际用人需求,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调整相应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调整和核减情况,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发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12月16日9:00-12: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六)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七)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编号101至103岗位的招聘考试采取教学实绩成果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编号201至213岗位的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报考编号101至103岗位的考生参加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教学实绩成果评分由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报名提交的教学实绩成果(含骨干教师称号、综合表彰、论文、学科竞赛等)进行综合评分。教学实绩成果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报考编号201至213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和总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2年12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笔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且能够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截图打印的纸质件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姓名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以上安排将根据防疫最新要求适时调整,并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严格执行。
本次招聘骨干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3)笔试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12月27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3.面试。面试人选在教学实绩成果评分、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次招聘岗位(学科)需求数的1:3比例确定,教学实绩成果评分、笔试合格人选不足3人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教学实绩评分、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监督下,由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理念及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或模拟课堂教学和综合答辩(课堂教学或模拟课堂教学占90%,综合答辩占10%)。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按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
(八)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可由招聘单位通过组织加试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十)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特级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称号的,还可一次性享受30—70万元的科研和安置费用,或享受《南京市江北新区直管区人才安居办法(试行)》的相关政策。非南京市评选的骨干教师(江苏省特级教师除外)入职后需按相关要求转评,转评后享受江北新区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政策。不解决聘用人员配偶工作等问题。
(十一)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需按照招聘单位通知,执行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咨询: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5705、025-69761621
招聘监督:
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25-88029228
1.南京江北新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
2.南京江北新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8日
2022年下半年江苏南京江北新区公开招聘骨干教师16人报名入口
原文标题:南京江北新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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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srlzyhshbzj/202211/t20221118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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