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东南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大学司法类专业有哪些问题 司法类专业有哪些?,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现阶段,我国司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一)司法机关受制于地方,导致了司法审判权的地方化。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我国的各级司法机关作为一级政府的组成部分并完全隶属于人民政府。到1954年9月我国第一部宪法的颁布,才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独立于人民政府之外,从而使司法机关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文革结束后,1982年我国又颁布了新宪法,宪法规定了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地位的独立性。但是我国从1980年以来,基本上实行的是以“分灶吃饭”为主要内容的财政体制。这种财政体制调动了各地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但与此同时,一方面我国的行政机关掌握着整个国家的财政,各级司法机关的经费必须由同级政府决定。另一方面,司法机关的装备、办公、办案经费等因各地经济发展及财政状况不同而不同,导致了司法机关的财政与地方的财政融为一体,这种情况下,地方司法机关更多地倾向于从发展地方经济的角度去执行法律和行使司法权,而不是着眼于国家法治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司法机关除了在财政上依赖于地方外,在人事制度等方面,不仅地方司法机关的司法行政职务由地方各级权力机关选举、委任和罢免,而且司法人员也由地方权力机关任免。由于地方各级司法机关的财政和人事权隶属于地方,这种权力结构和权力隶属、依附关系,使得地方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受到地方干预,其结果是破坏了国家司法独立和国家法治的统一,还导致了司法审判权的地方化。
(二)司法机关缺乏制约与监督机制。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在我国的国家机关体系中,“两院一府”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但在实践中,各级权力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关系仅在选举或罢免同级司法机关的负责人,各级权力机关对司法人员的任免仅属履行法律手续,没有把对司法人员的任免与对他的具体执法情况的考察有机地结合起来,各级权力机关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只表现为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司法机关的年度工作报告以及视察或检查司法机关的执法情况。因此,我国宪法虽然赋予了国家权力机关广泛的权力,但是目前国家权力机关尚无行使权力的具体程序,特别是国家权力机关对司法机关的监督问题上更是如此。由于缺乏对司法机关进行法律监督的程序性规定,一方面导致了国家权力机关特别是地方权力机关轻司法监督的倾向,另一方面又造成了司法机关特别是地方司法机关以司法独立来对抗权力机关的监督。由于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不力,再加上我国现行司法体制中司法机关相互制约疲软,检察监督的作用发挥不充分,上下级司法机关更是和善相处,这就使得司法机关中的许多问题难以通过现行的监督机制予以解决,并在客观上为司法机关滥用权力以及司法腐败等现象的产生提供了便利。从司法机关内部的监督来看,目前,主要由检察机关对审判机关的检察监督和上级审判机关对下级审判机关的审级监督。人民检察院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它有权对国家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但是在实践中,检察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从来就没有真正确立和实现。一是检察监督的力度软化,检察机关执法监督意识和监督行为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困扰和束缚,致使检察监督难以展开;二是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看,检察机关对审判机关的审判行为所实施的监督只是一种事后监督,在实践中检察机关发现审判机关的审判行为违法时,只能以抗诉的形式要求审判机关纠正。如果审判机关拒绝纠正,检察机关也无能为力;三是检察机关也是司法机关,我国现行法律已确定检察机关有权监督其他司法机关,至于如何监督检察机关的检察权问题,除了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监督外,目前尚无其他明确规定,从而为检察机关滥用权力提供了便利。就审级监督而言,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上级审判机关有权对下级审判机关的审判行为实行审级监督。在实践中,上级审判机关通过审级监督的形式对下级审判机关的违法行为的确也进行了有效纠正。但是审级监督是审判机关内部的监督,由于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再加上审判机关的审判行为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困扰,因此,在有些地方,上级审判机关对下级审判机关进行审判监督的着眼点已不再是法治的统一和国家法律的有效实施,而是地方利益是否受到充分的保护。
(三)司法人员专业水平低,严重影响公正司法。
首先,与法治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法官、检察官任职资格条件的要求比较低。我国《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法官、检察官的专业学历起点为大学本科以上。然而,我国现有司法人员学历的实际情况离这一要求却相去甚远。在20多万法官中本科层次的只占5.6%,研究生学历仅占0.3%。而在全国20余万检察官中,本科层次的更少,只占4%。我国司法队伍的绝大部分人员是1979年后到司法机关的,主要一是政法院校的毕业生;二是复转军人;三是通过社会招干考入司法机关的高中毕业生。从人数上看,后两部分的人数居多。另外,效率低下是目前司法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案件久拖不决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有资料表明,1992年,中国平均8328人中有一名法官,而英国每11万人中才有一名法官。可见,我国现行司法队伍中非专业化的倾向十分严重,再加上司法效率低下,严重影响公正司法。
司法类专业有哪些?
⑴ 司法专业有哪些
司法类的专业?
法学,律师学,民商法,刑法学,国际法多呢......
⑵ 司法技术类包括哪些专业 什么专业好
司法技术类专业介绍
一、刑事侦查技术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刑事侦查基本理论与技术,从事狱内刑事侦查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核心能力:狱内侦查技能。
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刑法、刑事诉讼法、犯罪心理学、侦查学原理、侦查策略、监狱法、狱内侦查学、侦查心理学、物证技术、现场勘查、文件检验、痕迹检验、模拟犯罪现场勘查、模拟讯问、侦查方案设计与应用、侦查文书制作、警用武器使用、狱内侦查综合实训、毕业论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就业面向:监狱、劳教所及其管理部门的技术与服务岗位。
二、司法信息技术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信息技术基本原理和应用技能,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从事司法信息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核心能力:计算机技术与应用技能。
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刑事法律、民事法律、汇编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司法电子政务、数据库技术、司法网站建设及维护、网络安全技术应用、司法信息管理、办公软件开发、计算机程序设计及软件应用、网页设计与司法网站建设、网络安全防范设计与应用、司法信息业务综合实训、毕业论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就业面向:司法机关、法律服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与管理岗位。
三、司法鉴定技术
开设课程 : 刑法、民法、诉讼原理与实务、证据原理与实务、司法鉴定制度、文检学、痕检学、文检实务、痕检实务、司法鉴定图像技术与应用、物证技术、刑事摄影、模拟现场勘查、笔迹对比分析、指纹脚印的提取与识别、司法鉴定综合实训、毕业论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司法鉴定技术(文件痕迹检验)的基本理论与技术,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和司法制度,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文件痕迹检验)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专业核心能力:司法鉴定技术(文件痕迹检验)专业技能。
⑶ 司法类院校有哪些
高考志愿包括常规类和非常规类,非常规类包括军事类、公安类、司法类
司法类别TOP1是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唯一的本科的,在河北保定,接下来就是各省的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专科层次的,还有就司法学校市级别的中职的,还有一些法官和检察官学校一般只接受在职培训,说句实话司法系统的院校就业方面没公安的好,反正现在警校就业也是很大压力,实在要读选择就公安院校吧
⑷ 法律类专业有哪些
法律类的专业有哪些?你应该咨询一下专家或者是看一下网络平台会有介绍。
⑸ 司法有什么专业
司法技术类专业包括刑事侦查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司法信息安全、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戒毒矫治技术、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司法技术类 680700
刑事侦查技术 680701
安全防范技术 680702
司法信息技术 680703
司法鉴定技术 680704
司法信息安全 680705
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 680706
戒毒矫治技术 680707
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 680708
司法技术类专业介绍
一、刑事侦查技术专业
开设课程 : 刑法、刑事诉讼法、侦查学原理、现场勘查、痕迹检验、侦查措施与手段、刑事案件侦查、犯罪心理学、侦查讯问、擒拿格斗、警用枪械使用、车辆驾驶。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适应新时期刑事侦查工作,熟练掌握刑事侦查工作的基本理论与技术,熟悉相关法律和司法制度,具有独立从事刑事侦查技术工作的业务素质与能力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二、司法信息技术专业
开设课程 : 宪法、刑事、民事、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汇编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司法电子政务、数据库技术、司法网站建设及维护、网络安全技术应用、司法信息管理、办公软件开发、计算机程序设计及软件应用、网页设计与司法网站建设、网络安全防范设计与应用、司法信息业务综合实训、毕业论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信息技术基本原理和应用技能,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从事司法信息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三、司法鉴定技术专业
开设课程 : 刑法、民法、诉讼原理与实务、证据原理与实务、司法鉴定制度、文检学、痕检学、文检实务、痕检实务、司法鉴定图像技术与应用、物证技术、刑事摄影、模拟现场勘查、笔迹对比分析、指纹脚印的提取与识别、司法鉴定综合实训、毕业论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司法鉴定技术(文件痕迹检验)的基本理论与技术,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和司法制度,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文件痕迹检验)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⑹ 哪些专业是属于司法执行及技术类的
专科开设的专业有: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监狱管理,狱政管理,劳动改造学,劳教管理,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应用法制心理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毒品犯罪矫治,涉毒人员矫治,监所管理,司法执行及技术类新专业。
本科开设的专业有:监狱学,犯罪学,狱政管理,劳动改造学,刑事执行,劳教管理,罪犯管教,罪犯教育,矫正教育学,犯罪心理学,罪犯心理矫治,涉毒人员矫治,司法管理,侦查学专业(狱内侦查方向)、教育学专业(矫正教育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司法信息安全方向),心理咨询(罪犯心理矫治方向),教育学(心理健康教育方向),法学(司法行政方向),监所管理,社会工作(社区矫正方向),司法执行及技术类新专业。
研究生开设的专业有:
犯罪与犯罪心理学,监狱学,司法鉴定学,物证技术学,毒品犯罪与治理对策研究,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法律硕士,司法执行及技术类新专业。
⑺ 法律大类包括哪些专业
法律大类法学下设一级学科6类,32种专业:
法学类:
包括法学和知识产权、监狱学。
政治学类:
包括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和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
社会学类:
包括社会学、社会工作和人类学、女性学、家政学。
民族学类:
包括民族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包括科学社会主义、中国 *** 历史、思想政治教育。
公安学类:
包括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边防指挥、消防指挥、警卫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指挥与战术。
拓展资料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全面发展,具有与本专业领域相适应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法律职业素质和法律职业能力,能熟练掌握起诉、代理、辩护、审判等法律应用、法律服务技能及相关法律制度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2、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民法原理与实务、商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原理与实务、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中国法制史等课程。
3、就业方向:
毕业生目前主要在各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从事交通行政执法、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或在交通企业事业单位做法律顾问、行政管理及其他工作;也可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公务员考试,在政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专利事务所工作。
⑻ 司法大学中有哪些专业
在全国高校中没有
司法大学这个高校
只有一所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招生专业有:
法学、法学(司法行政方向)、法学(知识产权方向)、监狱学、监狱学(心理矫治方向)、侦查学(狱内侦查方向)、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社会学(社会工作与社区矫正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司法信息安全方向)、行政管理(警察管理方向)、汉语言文学专业(法制宣传与法制文学方向)
司法专业学什么课程
问题一:司法考试需要学习哪些课程? 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每年的7月份开始报名,考试时间将固定在每年9月第三周的周六、周日举行。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信息就登陆司法部的官方网站――中国普法网
问题二:什么是法学专业?有哪些课程 本专业招收文史、理工类学生,学制4年。
设法学、国际法2个专业方向。
专业地位和特色:华侨大学法学专业设立20年,在2003年国家教育部对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的评估中,法学院在全国250个法学院系法学专业评估中获得前40名的较好评价。根据《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杂志2004年第1期公开发表的《2004中国大学评价》,华侨大学法学专业居于中国大学法学100强排行榜中,在361所有法学专业的高校中居于前24%之列。法学专业学分制改革方案在2004级本科生中试点,实行3-6年的弹性学制。研究生学制正在从3年制向2年制转变试点。
培养目标: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精通法律实务,熟悉国内、国际法律制度,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环境与资源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商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世界贸易组织法。
就业情况分析:前几年,法学专业居于全国10大就业热门地位,毕业生主要在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律师事务所,各类行政机关,各种公司和事业单位等就业;近几年,就业有滑坡现象,主要是学生就业仍然倾向于在大中城市或较高收入城市,就业集中于司法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若担任公务员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若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而国家司法考试需要在毕业后才能报名参加考试。
问题三:法学专业都有哪些科目要学? 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国际私法、合同法学、国际经济法、国际税法,中国法制史。经济法。还有新的物权法。知识产权法。。
这些是比较重要的,其他的学了司法也不考。除非你考研
嘿嘿。就这些
嘿嘿,我是学法律的,加油了
问题四:法律的主修课程有哪些? 法理学
宪法学民法学
民事诉
讼法学
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物权法
问题五:大学学法律需要学什么课程 13门主干课:法律学 宪法 刑法 民法总论 物权法 合同法 经济法刑诉 民诉 国际法 国际经济法 国际私法 环境法
还有其他必修课看学校开不开,还有专业选修课修够多少门看学校要求
问题六:法学专业主要是学什么?是背法律? 我学法学的情况是,除了老师特别要求背的之外,从来没背过法条。
给你列举几门主要的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学,法律实务,政治学,社会学,等等等等。
根据你所选择的具体专业不同,还会有倾向性不同的分支。有的学校是在报志愿的时候就已经划定了这样的分支,有的则是入学之后一段时间才分。比如你进入了商法方向,学校很可能开物权法学、知识产权法学、金融法学、公司法学之类。
注意我们所学习的课程是法学,不是法条;法学所讲的内容虽然和法条密切相关,但更重要的是思考方式、原则之类,是这些并不因法条更新而发生变化的东西。
比如,当你学到一门新的法学课程,不管是刑法还是行政诉讼法还是劳动合同法什么的的时候,首先第一部分要讲的是这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然后学这个法律的各个直奔原则,然后再上其各个部分的内容等。就算是内容部分,也是由法条归纳总结而成的,而不是法条本身。 总之,学法学,学到的是那些隐藏在法条背后、对法律特别重要但单纯看法条所学不到的东西。
当然,如果你能背下来一些法条肯定是一个难得的加分项,但是不要指望自己能把学到的法条都背下来,也完全不需要。一般,只要能把每部法律里最重要的几条背下来,就很不错了。就算是做律师/法官,也都是在庭前/庭后要做大量工作查阅相关法条的,哪用得着背呢?在我看来,背法条主要不是为了正确地运用,而是对法条产生深刻的印象,避免用错。
问题七:请问什么是法学?学法学这个专业需要学什么课程? 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法学思想最早渊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思想。法学一词,在中国先秦时被称为“刑名之学”,自汉代开始有“律学”的名称。在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Ulpianus)对“法学”(古代拉丁语中的Jurisprudentia)一词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和非正义之学。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但是关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涉及价值论的研究是不是科学的问题。 法学体系 中的四大类分支学科 2.1理论法学 即:从总的方面探求法学研究对象的各种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律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注: 理论法学主要不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划分出来的结果,而是依据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划分出来的。那些研究对象比较抽象、研究方法偏重于理论分析的分支学科基本都可列为理论法学,其主要代表是法理学。如果一国法学体系中不设综合法学这个大的部类,那诸如立法学、法社会学、法解释学、比较法学等也可视为理论法学。法学边缘学科中侧重于理论研究的也可列为理论法学。 2.2应用法学 即:旨在直接服务法律实际生活、帮助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注: 应用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法律实际生活中的经验材料,其比之理论法学更具有实践性,它是理论法学的具体化,也是理论法学的资料渊源。但应用法学并非没有理论,其产生的理论不是用来起跨学科的普遍指导作用,而是为解决本应用学科的实际问题服务的。应用法学的代表性学科是各种部门法学,如宪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程序法学等等,有关法律实务的分支学科,法学边缘学科中侧重于解决实践问题的分支学科也可列入应用法学。 2.3历史法学 即:专门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中的历史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注: 历史法学之所以作为法学体系中的一个专门的类别,主要因为它既包括理论内容(即论从史出),也包括应用内容(即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历史法学主要研究历史上不同国家、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研究研究这些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实质、内容、形式、特点及其产生、发展、消亡的规律等。它主要包括中外法律制度史学、中外法律思想史学、法学史学。 2.4综合法学 即: 具有相当大的跨越性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注:综合法学有两个显著特征:其一,它的研究对象跨越多种甚至各种法学分支学科;其二,理论、应用和历史不是各有侧重,而是三者兼容并包。法学总论或概论之类是典型的综合法学。同时也包括立法学、法社会学、法解释学、比较法学、国际法学等。 3、法学的具体分支学科 法学可以分为很多分支学科,主要有: ①理论法学,又称基础法学。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中国法律院系为这个学科开设的课程称为法学基础理论(简称法理学)。 ②法律史学。可分为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 ③国内法学。指一国各部门法学,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环境法学、刑法学、诉讼程序法学以及军事法学等。宪法是一国的根本法,因此,在国内法学体系中,宪法学占有主导地位。 ④国际法学。包括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等。 ⑤立法学。研究立法原则、规划、立法体制、立法风格、立法程序、立法技术以及法律汇编、立法评价等问题。 ⑥法律解释学。对法律条文的内容和文字进行阐释,相当于中外历史上所称的注释法学。 ⑦法社会学。通常指通过社会现实问题研究法律的社会功能、实行和效果等问题。 ⑧......>>
问题八:法学专业的主修课程有哪些? 法学有十六门核心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这是指法学本科,研究生就要区分专业了,每个法学专业的主修课程不一样。
问题九:法律系都学什么? 不是主要背法条的,法条到用时可以查
分两部分
一、学理论,比如这些法条为什么这么规定,有什么理论依据社会背景等等
还有就是著名的思想、社会的本质起源之类的
二、程序法,学这些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条了,但还不够,还有些具体操作的规则要掌握
三、司法解释、条例、会议纪要等也要学的
问题十:大学的法律系一般都有哪几门课程? 除了公共课,各个学校的必修课都差不多,想法理学啊,法律逻辑学,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以及三大诉讼法,还有国际公法,选修的就各不相同了,我们当时有学过 中国法制史 外国法制史 比较刑法,比较宪法,证据学....总之能修20多门专业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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