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考什么时间开始实行标准分
山东省高考标准分从1993年3+2高考开始。
以全国卷为例,包括了:数学150、语文150、英语150、理综300(物理、化学、生物)或文综300(政治、历史、地理),共计750分。
文理科的总分皆为750分,以卷面实际取得分数为主,对于一些人,会有一定的加分,比如省级优秀干部加5分,二级运动员加5分,少数民族也有不同的加分政策。
1、文科生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2、理科生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
扩展资料:
考生接受考试后,根据评卷标准对其直接评卷的分数作答,称原分数。最初的分数反映了考生答对的问题的数量,或他或她答对的程度。
但是,原来的分数不能直接反映考生之间的差异,不能在考生比较彼此的状态后划出,不能解释考生在其他等值考试中应该获得什么样的分数值。
推导分数是根据一定规则由原分数推导出来的。其目的是进一步解决原乐谱未解决的问题。
换句话说,就是更好、更科学地解释分数的含义,将分数进行组合,实现分数的等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