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所有大学录取分数线
浙江各大学录取分数线:一批次最低497分,二批次406分。
拓展知识
浙江省分数最高的一段批次大学为浙江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51分,录取位次为7697。浙江省分数最低的一段批次为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浙江金华科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商学院等,均为497分,录取位次为169562。
浙江省分数最低的公办本科大学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为512分。浙江省分数最高的二段批次大学为浙江中医药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0分,最低录取位次为47382。
其次为杭州师范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95分。浙江省分数最低的公办二段批次大学为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为406分。
一、浙江各大学介绍:
1、浙江省大学名单总共107所,分别为浙江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海洋大学等。
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简称“杭电”,位于杭州市,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的5所高校之一,是省属高校中唯一拥有国防特色重点专业的高校。
3、入选国家“111计划”、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浙江省首批文化校园建设试点单位”,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硕士推免权和全球雅思考点。对口支援衢州学院。
二、浙江大学:
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校风好,地理位置好,男女比例均衡,城市发达,食堂多,校区多,资源多。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省部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若干所重点大学之一。
浙江大学前身求是书院成立于1897年,为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府之一。1952年,在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时,曾被分为多所单科性学校,部分系科并入兄弟高校。1998年,同根同源的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浙江大学。
浙江杭州本科有什么医学院?往年的录取分都是多少?几本?
1、杭州医科学院 (二本) 2018年录取分数线501分
杭州医学院(Hangzhou Medical College)是一所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入选“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2、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二本)2018年录取分数线534分
杭州师范大学临床医学院,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前身是浙江医科大学杭州分校临床医学系,1979年建立,1993年更名为杭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部,2001年更名为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系,2004年杭州师范大学成立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更名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
3、浙江中医药大学(一本)2018年录取分数线分579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中药为主,医理工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高校,中国第一所由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三方共建的教育部非直属高等中医药院校,入选第二批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
扩展资料 :
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编制
学院由教学编制97人,医院编制690人,其中教授/主任医师36人,副高以上职称108人。设有杭州市心血管研究所、杭州市放射免疫检测中心(杭州市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有哮喘研究所、肾病血液透析研究中心等12个研究所室,有34个临床科室和13个医技科室。
学院每年招收临床(五年制本科)、口腔医学(五年本科),现有在校全日制学生1400人,成人教育学生3000余人,是杭州师范大学最大的二级学院之一。
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学院设施
学院拥有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500张床位,占地面积,建筑面积50000平米,拥有先进的医疗仪器。
目前,60000平方米的新综合大楼即将动工兴建,该项目建成之后,医院将成为一所现代化、智能化的大型综合性医院。学院同时还有5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8所教学医院、15所实习医院。
参考资料: 浙江中医大学官网-各专业录取情况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录取分数线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录取分数线是如下:
普通类提前:
基层卫生人才定向中医学最高分620分,首轮投档最低分531。
普通类:
中医学最高分588分,首轮投档最低分575分;临床医学最高分582分,首轮投档最低分558分;针灸推拿学最高分582分,首轮投档最低分562分;口腔医学最高分599分,首轮投档最低分582分;中药学最高分572分,首轮投档最低分562分。
药学最高分562分,首轮投档最低分556分;护理学最高分567分,首轮投档最低分555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最高分547分,首轮投档最低分533分;生物技术最高分561分,首轮投档最低分553分;市场营销最高分565分,首轮投档最低分548分。
学校的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1、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本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2、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当批(段)次招生计划数的1:1执行。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倍以内。
3、第十七条
按院校平行志愿、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依次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
以上数据出自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