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
现将2021年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寒假时间安排
(一)学生放假时间:自2021年1月16日起至2月20日止;2月21日报到注册,2月22日起上课。
(二)教师、干部放假时间:自2021年1月18日起至2月18日止。2月19日上午报到,各校区统一9:00报到上班,各部门当天上午10:30前将考勤情况电子版报党办、校办综合事务科。
(三)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实行分批次有序错峰离校和返校。
二、寒假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在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加强自我防护,寒假期间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的设区市。
(二)要做好学生离校返校注意事项和假期中疫情防控的教育引导,做到少流动、少聚集,确保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来自于中高风险地区学生的离校返校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通知精神执行。
(三)教职工要做好居家疫情防控,尽量就地过节,原则上不离开南京;确需离开南京的,须严格履行请销假审批程序,中层干部还须执行干部外出请假相关规定;如离开江苏省,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
(四)各相关单位要参照学校要求,落实对参与校内后勤服务、在校区内从事经营企业员工的请假报备和疫情防控措施。
(五)寒假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和外来人员管控,扎实做好师生员工生活保障工作。
三、寒假值班要求
(一)各单位在假期中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交接班手续,确保工作到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寒假值班第一责任人须保持手机畅通。每个单位应填报固定值班地点和固定值班电话,电子版值班表于2021年1月14日前报送党办、校办综合事务科。
(二)寒假值班作息时间:自2021年1月16日至2月19日,各校区上下班时间统一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寒假期间,学校收发室照常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要做好寒假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要全面开展一次法律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二)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加强协调,为寒假期间开展的教学、科研等工作做好服务保障,要围绕2021年设定的目标任务和疫情防控工作及早谋划,为新学期工作做好准备。
(三)各相关单位应根据此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定与寒假有关的工作通知,在呈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发布。
特此通知。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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