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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西北师范大学: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教厅〔2021〕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我省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从2021年起,我省公费师范生招生面向全省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按考生生源地分市(州)招生。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人生源地所在市(州)招生的专业,征集志愿时省内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考生基本信息以2021年高考报名时采集的资格信息为准,不再另行采集和审查考生资格。

二、招生计划

2021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共计400名,由西北师范大学承担。甘肃省教育厅根据各地人才需求,按专业分解到市(州)。具体分市(州)、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三、志愿设置

公费师范生普通文理类专业在本科提前批A段填报志愿,体育类专业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填报志愿,均采用“1+1”顺序志愿。当第一、二志愿生源不足时,随批次公开征集志愿一次。志愿填报时间及征集志愿时间详见《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四、投档录取规则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

投档时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投放相应批次控制线上第一、二志愿考生档案,进档考生根据各市(州)招生计划,按考生生源地分市(州)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当第一、二志愿生源不足时,分市(州)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且面向全省学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时先按考生志愿顺序投放相应批次控制线上第一、二志愿考生档案,进档考生根据各市(州)招生计划,不分考生生源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计划分市(州),生源不分市(州)。

当征集志愿第一、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按志愿顺序投放相应批次控制线下20分(含20分)以内考生档案,各志愿录取时优先录取计划所在市(州)生源,当计划所在市(州)生源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市(州)考生。

(二)体育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规定,体育类专业各志愿投档时均要求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招生院校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录取过程中不得降分,投档及录取顺序与普通文理类专业投档录取顺序相同,进档考生录取排序成绩规则由招生院校确定并事先向社会公布。

五、其他事项

公费师范生录取后须与培养院校、录取名额占用计划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甘肃省师范生公费培养协议》(详见《实施办法》)。录取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激励机制、培养方案、退出机制等未尽事宜均以《实施办法》为准。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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