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本科高校,各高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要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的要求,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2021年高职扩招任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通知如下。
全面落实中央高职扩招决策部署
高职扩招工作,是中央抓“六保”、促“六稳”,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各地和有关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高职扩招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
要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缓解当前就业压力、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坚持系统化推进、质量型扩招,加快培养国家、我省发展急需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更好地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各地、各有关学校要加大高职扩招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高职扩招考试招生政策、高职院校办学特色,积极宣传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扩招、职业教育本科试点等有力政策,将高职扩招政策传达到每一名人员,努力让高职扩招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工作,鼓励引导更多考生报考高职院校,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目标。
切实做好高职扩招各环节工作
省教育厅等部门将综合考虑生源情况、办学条件、经济支撑等因素,按照向优质高等学校倾斜,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倾斜,向贫困地区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倾斜的原则,确定分学校招生计划。
高职扩招将继续面向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生以及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村“两委”干部等群体招生,并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单列招生计划。要把高职扩招工作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相结合,同步推进相关工作。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在普通高考后进行。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总体部署以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适时组织高职扩招单招考试的补报名和招录工作。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和受教育状况,改革完善考试形式和内容,在组织高职单招考试的基础上,再组织一次高职扩招单招考试。继续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机制,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
对参加高职扩招单招考试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村“两委”干部等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予以免试录取。做好三二分段制高职转入高等教育阶段招生考试工作。
加快补齐高职院校办学条件
各高职院校主管部门和省辖市要加大对高职院校扩招的支持力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行业企业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基本办学条件。
要加强对办学条件薄弱的公办高职院校的改造,结合实际需要,扩充高职院校教学用房面积及设施设备;加大政府购买高等职业教育服务力度;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完善和落实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积极做好分类教育管理工作
各地、各有关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加快补齐教师缺口。
各有关学校可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企业在岗职工等群体单独编班,要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21〕20号)的精神,主动适应高职扩招后生源多元化、发展需求多样化对教育教学的新要求,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科学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的同时,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改革,搭建学分银行,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保障质量型扩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要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调整和优化专业布局,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就业市场,提高人才培养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就业指导、就业服务等相关工作。推动高职毕业生在落户、就业、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为更多青年凭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提供舞台。
加强高职扩招组织实施
在省政府领导下,建立高职扩招工作协调机制,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明确部门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明工作纪律,狠抓工作落实,将高职扩招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做到任务明确、目标具体、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有关学校要成立高职扩招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按要求定期向教育厅报送高职扩招招生数据。
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将对各地扩招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各地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