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专业大学排名
麻醉专业大学排名介绍如下:
全国麻醉学专业大学排名前10强大学名单如下: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复旦大学、北京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
麻醉
一般认为,麻醉是由药物或其他方法产生的一种中枢神经和(或)周围神经系统的可逆性功能抑制,这种抑制的特点主要是感觉特别是痛觉的丧失。
麻醉(anesthesia)一词源于希腊文narkosis,顾名思义,麻为麻木麻痹,醉为酒醉昏迷。因此,麻醉的含义是用药物或其他方法使患者整体或局部暂时失去感觉,以达到无痛的目的进行手术治疗。麻醉学(anesthesiology)是运用有关麻醉的基础理论、临床知识和技术以消除患者手术疼痛,保证患者安全,为手术创造良好条件的一门科学。
现在,麻醉学已经成为临床医学中一个专门的独立学科,主要包括临床麻醉学、急救复苏医学、重症监测治疗学、疼痛诊疗学和其他相关医学及其机制的研究,是一门研究麻醉、镇痛、急救复苏及重症医学的综合性学科。其中临床麻醉是现代麻醉学的主要部分。
全国医学院校排名及录取分数线
各校分数线如下:
全国临床医学专业中分数最高为清华大学的674分,然后为北京大学医学部的671分,其次为复旦大学医学部的667分。
最低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的439分。临床医学专业录取分数线最低的5所大学分别为: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辽宁何氏医学院、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在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临床医学专业最好十所大学如下:
上海交通大学:全国排名第1、总分1449。复旦大学:全国排名第2、总分1015。北京大学:全国排名第3、总分979。北京协和医学院:全国排名第4、总分902。首都医科大学:全国排名第5、总分889。
浙江大学:全国排名第6、总分884。中山大学:全国排名第7、总分875。华中科技大学:全国排名第8、总分739。四川大学:全国排名第9、总分511。中南大学:全国排名第10、总分508。
临床医学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临床医学主要研究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手术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人类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等。例如:骨折、心脏病等疾病的诊断,心脏搭桥、器官移植等手术的实施,肿瘤的放射治疗等。
就业方向:医疗机构:临床诊断、手术治疗、临床治疗、病理化验。考研方向:内科学、外科学、急诊医学、临床医学、肿瘤学、眼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 神经病与精神卫生学、 麻醉学。
麻醉学考研学校排名
麻醉学考研学校排名:1、哈尔滨医科大学。 2、中国医科大学。 3、温州医科大学。
1、哈尔滨医科大学。
1949年4月由原哈尔滨医科大学和原兴山(现鹤岗市)中国医科大学第一、二分校组建而成。2000年5月,鸡西煤炭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2015年10月24日,哈尔滨医科大学正式被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部委省共建大学。
麻醉学 的学制是5年,毕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麻醉学专业培养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麻醉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单位的麻醉科、急诊科、急救中心、重症监测治疗病房(ICU)、药物依赖戒断及疼痛诊疗等领域从事临床麻醉、急救和复苏、术后监测、生理机能调控等方面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核心专业课: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内科学、外科学、临床麻醉学、急救医学、疼痛诊疗学、麻醉药理学、麻醉设备学、麻醉生理学、麻醉解剖学等。
2、中国医科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创建的院校,是唯一以学校名义走完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全程并在长征中继续办学的院校,是我国最早进行西医学学院式教育的院校之一。
中国医科大学麻醉学教研室始建于1958年,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学科和辽宁省教育厅重点学科,辽宁省学科提升计划中的一流特色学科,国家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点,辽宁省临床麻醉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麻醉科专业基地、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国家小儿麻醉专科培训基地。
3、温州医科大学。
学制五年。培养从事临床麻醉、重症监护治疗和疼痛诊疗等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目标:通过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基本理论知识及临床麻醉的操作技能,受到麻醉、疼痛诊治、重症监测治疗、急救与生命复苏的基本训练。
具有常见手术的麻醉处理、并发症防治以及危重病症的监测、判断与治疗的基本能力;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具备开展麻醉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主要课程有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与免疫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麻醉解剖学、麻醉药理学、临床麻醉学、麻醉设备学、疼痛治疗学、危重病医学等。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规定学分,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毕业生主要去向:在各级医疗机构从事临床麻醉、急救复苏、危急重症监护治疗和疼痛诊疗等工作及在医学院校从事教学和科研等工作,或继续攻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