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学科排名
法学专业排名前五的学校是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1、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中国政法大学的骨干学院。
我院现设5个博士专业、5个硕士专业和1个本科专业,下设9个教学科研机构、38个学术研究中心,已成为我国理论法学和公法学教育研究的重镇。其中法律史学和行政法学在国内具有顶尖的学术地位和一流的科研教学水平。
2、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已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1998年,在全国高校系统中第一个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在2004、2009、2012、2017年教育部四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均排名第一或A+;2018年在教育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评A+;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3、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法学院有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四个国家重点学科。1988年,在首批国家重点学科评选中,北京大学的法理学和国际法学被评为两个国家重点学科;2001年,北京大学的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与刑法学成为国家重点学科。2007年,北京大学的法学成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
4、清华大学
法学学科是清华大学重点建设、优先发展的学科之一,目前清华大学法学院已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实力。自2017年9月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以来,法学院始终重视学科发展。
并于2019年通过“双一流学科”中期评估,获得评估组高度肯定。根据2022年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清华大学法学院排名第31位,位列大陆地区高校法学学科第一名。
5、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于1978年在全国最早恢复招生,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重庆市一流学科、重庆市唯一的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A级学科。
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西部首家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法学类包括哪些专业
一、法学类所有专业法学类共包含7个专业,名单分别为知识产权专业、法学专业、监狱学专业、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国际经贸规则专业、司法警察学专业、社区矫正专业。
法学类 知识产权
法学
监狱学
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
国际经贸规则
司法警察学
社区矫正
二、法学类专业介绍
法学类专业学生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了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三、全国法学专业大学排名
序号 学校名称 评估结果
1 中国人民大学 A+
2 中国政法大学 A+
3 北京大学 A
4 清华大学 A
5 华东政法大学 A
6 武汉大学 A
7 西南政法大学 A
8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吉林大学 A-
10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南京大学 A-
12 浙江大学 A-
13 厦门大学 A-
1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6 北京师范大学 B+
17 南开大学 B+
18 辽宁大学 B+
19 复旦大学 B+
20 苏州大学 B+
21 南京师范大学 B+
22 山东大学 B+
23 湘潭大学 B+
24 中南大学 B+
25 中山大学 B+
26 四川大学 B+
27 重庆大学 B+
28 西北政法大学 B+
29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黑龙江大学 B
33 同济大学 B
34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安徽大学 B
36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郑州大学 B
39 湖南大学 B
40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海南大学 B
42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烟台大学 B
44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福州大学 B-
47 河南大学 B-
48 华中科技大学 B-
法学考研学校排名
法学考研学校排名如下表所示:
法学(又称法律学或 法律科学 )是研究法、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科,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一、法学专业介绍
(一) 研究方向:(1)法学理论(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刑法学(4)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5)经济法学(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7)国际法学
(二) 硕士研究生 入学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12专业综合一(含民法、刑法) ④847专业综合二(含 法理学 、宪法学)
(三)推荐院校
全国高校中实力较强招生院校: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武汉大学 、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吉林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湘潭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四)就业方向
1、在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党政管理、纪检监察、企业管理、合同管理、法律事务管理。
2、在 立法机关 、党政机关、 社会团体 从事党政管理、纪检监察、政策法规制定和实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
3、在公、检、法、司等司法机关从事治安管理、案件侦查、法律监督、审判、监狱管理等工作,担任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人民警察等。
4、在律师事务所、 公证处 、仲裁机构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担任律师、公证员、仲裁员、企业事业法律顾问等。
5.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法律教学与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