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大学有音乐专业 比较好考的音乐类大学

哪些大学有音乐专业 比较好考的音乐类大学

有音乐专业的大学有:1.厦门大学,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2.西南师范大学,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3.南京师范大学,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4.上海师范大学,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5.山东师范大学,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开设音乐学专业的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北华大学、通化师范学院、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吉林艺术学院、佳木斯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国戏曲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保定学院、衡水学院、邢台学院、山西大学、中北大学;

长治医学院、太原师范学院、山西大同大学、晋中学院、长治学院、运城学院、忻州师范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沈阳音乐学院、绥化学院、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常州大学、江南大学、南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淮阴师范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南京艺术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常熟理工学院、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

湖州师范学院、台州学院、温州大学、丽水学院、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黄山学院、皖西学院、滁州学院、宿州学院、淮南师范学院、淮南师范学院。

有音乐专业的大学

1.厦门大学,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简称厦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由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所创办,是国内最早招收研究生的大学之一,是首个在海外建设独立院校的大学,被誉为南方之强和中国最美大学的称号。

2.西南师范大学,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是一所综合类公办大学,简称西大,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重庆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的前身是川东师范学堂,学校著名的专业院系有,经济管理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等等。

3.南京师范大学,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简称南京师大,南师大等,是一所师范类公办大学,是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省部共建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建设高校,是我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发祥地之一,学校获得了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六项。

音乐系大学排名

音乐系大学排名介绍如下:

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

一、中央音乐学院介绍。

中央音乐学校于1949年在天津成立,1950年初夏补行成立典礼。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燕京大学音乐系并入。1958年自天津迁至北京现址。中央音乐学院简称央音,位于首都北京,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高等学府。

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一所国家重点大学和211工程建设院校,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中央音乐学院是一所代表中国专业音乐教育水平,专业设置齐全,并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音乐学府。

中央音乐学院图书馆面积4780平方米,馆藏图书乐谱、音像资料、音乐期刊等各种载体形态的资料逾47万件,包括古琴、琵琶文字谱、寺庙音乐工尺谱、传统民族乐器演奏谱等珍贵资料,以及不同时期、不同流派的外国作品。

二、上海音乐学院介绍。

上海音乐学院是中国现代专业音乐教育的奠基者和孵化器,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作为中国音乐教育的杰出代表在海内外享有盛誉,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学院学科体系完备,是全国唯一一所拥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的专业音乐学院。

形成了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理论、音乐应用四轮驱动的音乐学科综合体系。学院前身是民主革命家、教育家、思想家蔡元培先生和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共同创办的上海国立音乐学院,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国立高等音乐学府。

首任院长为蔡元培先生。1929年9月更名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校曾用名中央音乐学院华东分院,于1956年定名为上海音乐学院,为文化部直属重点院校,现为文化和旅游部与上海市共建院校。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生录取分数线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生录取分数线是540分。
华东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如下:
1、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在上海市(普通类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573分;
2、在甘肃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B段)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563分、文科550分;
3、在陕西省(普通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614分、文科605分;
4、在陕西省(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611分、文科589分;
5、在山东省(普通类普通类一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624分;
6、在山西省(普通类本科一批A段)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589分、文科589分。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选拔录取本科、专科学生的活动。
高校、高级中等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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