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高职 院校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下同)+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招生院校根据生源类型不同,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招收普通高中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可采用招生院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也可以采用“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以下简称“网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普通高中考生“职业技能”考核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
(二)招收中职考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其中,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综合文化知识考核的考核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试点高职院校应按专业类或专业,对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分别命题、分别考核,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分别录取。其中,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的“职业技能”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三)招收现代学徒制考生:高职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专业由院校与合作企业联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并共同完成招生的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根据专业培养需要,高职院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基础)和职业技能考核。
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考生在3月27―31日期间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2019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sc.com.cn/gzks),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进行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本人报考条件,在“学考+网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学考+校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考生)、“现代学徒制”(面向普通高中考生)、“现代学徒制”(面向中职考生)、“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面向经过备案的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及“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等七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报考,填报志愿及按照选择的考核方式或填报的院校要求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下同)。2019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流程图详见附件3。
已被“依据学考成绩招生”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
(一)报考“学考+网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考核方式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后预约“网测”时间,按照预约时间选择最多2个专业大类职业适应性测试视频进行网上观看及测试。同一个视频最多可进行2次观看及测试,测试系统保留考生最好成绩。完成“网测”后,考生根据取得的成绩选择与网测专业大类视频相匹配的院校专业填报志愿。“学考+网测”考核方式设2个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所报考院校的规定填报1至2个专业志愿。
(二)除“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外,其他考核方式设1所院校志愿。考生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报名及填报院校职院。考生可根据所报考院校规定填报1至2个专业志愿。
录取
2019年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机制。招生院校在符合高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院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院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实行院校梯度志愿,先将院校第一志愿考生电子数据呈现给招生院校,由院校按照本校录取规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检结束后,若院校尚有剩余计划,再将第二志愿考生数据呈现给招生院校。其他考核方式的考生电子数据一次性呈现给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各招生专业录取的最低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计划数及生源质量情况自主划定。各试点高职院校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要求,注重考生基本素质,不得为完成计划降低录取标准。原则上,除现代学徒制考生外,拟录取考生的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的40%,其中“网测”成绩不得低于“网测”满分值的60%;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招生专业拟录取的普通高中考生2019年对应的术科统考成绩不得低于满分值的40%。
通过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学。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其他自主招生专业录取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以下规定:1.试点高职院校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开展转专业工作,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2.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入统招专业;3.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得参加普通高考 专科 层次高校的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各试点高职院校不得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