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进面试分数线
国考进面试分数线如下:
1、报考省级以上(含副省级)职位的合格分数线
总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
2、报考市(地)、县(区)级职位的合格分数线
总分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3、给予政策倾斜职位的合格分数线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15个省区市)市(地)、县(区)级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
4、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职位的合格分数线
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
6、非通用语职位的合格分数线
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
7、特殊专业职位的合格分数线
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
8、其他分数线
银监会、证监会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公共科目分数线按照职位所属层级划定,且专业科目考试不低于45分。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介绍
1、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简介
国家公务员考试,简称“国考”,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是国家部、委、署、总局招考在中央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一种方式,招考条件相对比较严格,一般均要求全日制本科应届、历届毕业生,部分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和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
时间相对比较固定,一般集中在每年10-11月份。
2、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3类,分别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查询。
历年国考分数线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将于11月27日进行,以下是历年国考笔试分数线,供考生参考。年份 职位(总分数/行测分数)
2016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110/60分 省级直属机构105/60分 市(地)级以下直属类职位100/55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类别85/45分
2015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110/60分 省级直属机构105/60分 市(地)级以下直属类职位100/55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类别95/50分
2014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110/60分 省级直属机构105/60分 市(地)级以下直属类职位100/55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类别90/50分
2013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105/55分 省级直属机构100/55分 市(地)级以下直属类职位90/50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类别85/45分
2012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105/55分 省级直属机构100/55分 市(地)级以下直属类职位95/50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类别90/45分
2011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100/55分 省级直属机构95/55分 市(地)级以下直属类职位95/50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类别90/50分
2010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105/55分 省级直属机构105/55分 市(地)级以下直属类职位95/50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类别90/50分
2009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100/60分 省级直属机构100/55分 市(地)级以下直属类职位95/50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类别90/50分
2008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105/55分 省级直属机构100/55分 市(地)级以下直属类职位95/50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类别90/50分
2007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110/60分 省级直属机构105/55分 市(地)级以下直属类职位95/50分
2006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115/60分 省级直属机构105/55分 专利审查员105/60分
2005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120/60分 省级直属机构115/60分 只考一科65/60分
2004 中央A类135/65分 中央B类65分 中央垂直系统A类130/65分 中央垂直系统B类6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