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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学院什么时候更名

湖南商学院什么时候更名

学校始建于1949年12月,至1951年更名为湖南贸易学校;几经历史变迁,于1963年成立湖南省商业厅干部学校,1972年更名为湖南省商业学校,1983年更名为湖南商业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湖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1994年2月,湖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与湖南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创立于1980年,原名湖南省商业干部学校,1985年更名为湖南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成立湖南商学院。

截至2018年4月,学校占地1454.836亩,建筑面积48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亿余元,图书馆藏书200余万册;设有14个教学院(部),开办50个本科专业,拥有4个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湖南商学院学费

湖南商学院各专业学费


湖南 商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


本科二批相关专业学费标准为:文史哲理类3800元/生·年,经法教管类4000元/生·年,工科体育类4500元/生·年,广告学专业6000元/生·年, 艺术 类专业8000元/生·年,其中热门专业上浮30%。



湖南商学院助学政策


湖南商学院除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外还采取设立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措施,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湖南商学院发展历程


1950-1966年,湖南省商业厅 会计 人员训练班到商业厅干部 学校 阶段,先后经历了商业厅会计人员训练班、湖南省财经干部训练班商干大队,湖南贸易学校、湖南商业干部学校。


1958年12月,五所干校合并成财贸干校,1960年改为财贸学院。


1972年4月,由省革委会批准成立湖南省商业学校。


1973年作为普通中专学校面向社会 招生


1978年首次招收商业经济专业大专班,成为商业部全国商业重点中专学校。


1983-1994年,湖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湖南省商业管理干部学院阶段。


1983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商业学校升格为湖南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1985年,经省政府批准,湖南省商业干部学校升格为湖南省商业管理干部学院。


1994年2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湖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与湖南省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成立湖南商学院。


2013年,学校成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湖南商学院专科专业介绍

答:湖南商学院专科,只有会计和市场营销两个专业,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详细介绍如下:

一、与爱尔兰格里菲斯大学(GCD)合作举办会计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

与爱尔兰格里菲斯大学以专科为起点合作培养 “会计专业”本科生已有15年,项目批准书编号为PDE431E3A20040358O,在校学生553人,累计招生2097人,毕业学生1544人,赴国外高校深造学生728人。

该项目采用“3+1”模式,培养学生系统掌握会计学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以记账、算账、核账为基本能力,拓宽学生国内外资本市场的运营能力,培养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和良好的国际化专业教育背景,能胜任外资企业及涉外企事业单位会计实务工作的高级技能应用型人才。“3+1”模式,即在湖南商学院学习3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湖南商学院颁发大专文凭;达到出国留学条件者,在爱尔兰格里菲斯大学学习1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由爱尔兰高等教育职业培训委员会(HETAC)授予学士学位。

在湖南商学院修读期间,以英语教学和专业教学为主线,开设课程32门,共2111学时。英语课为845学时;文化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合计1266学时。专业课程由中外合作院校共同负责,专业双语课,计96学时,全英文授课的专业课为64学时。开设若干素质拓展讲座,计18学时。国外1年,由格里菲斯大学实施教学,学生全英文攻读本科最后一年的8门课程,约700学时。

该项目学制三年。教学地点在湖南商学院校本部。招生纳入国家统考高职专科学历教育计划,高考成绩达到湖南省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省物价局核准国内培养阶段的学费为每生每年1.8万元;国外培养阶段的学费和生活费,按目前一般标准计算,爱尔兰格里菲斯大学为每生每年12万元。

二、与荷兰萨克逊大学合作举办市场营销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

与荷兰萨克逊大学以专科为起点合作培养“市场营销专业”本科生已有15年,项目批准书编号为PDE43NL3A20040359O,在校学生134人,累计招生670人,毕业学生536人,赴国外高校深造学生183人。

采用“3+1”模式,培养学生系统掌握市场营销学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培养调研、营销策划、商务谈判、交易促成等能力为基础,提升学生国内外商品市场的运营能力,培养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和良好的国际化专业教育背景、能胜任外资企业及涉外企事业单位市场营销工作的高级技能应用型人才。“3+1”模式,即在湖南商学院学习3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湖南商学院颁发大专文凭;达到出国留学条件者,在荷兰萨克逊大学学习1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由荷兰萨克逊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在湖南商学院修读期间,以英语教学和专业教学为主线,开设课程32门,共2111学时。英语课为845学时;文化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合计1266学时。专业课程由中外合作院校共同负责,专业双语课,计96学时,全英文授课的专业课为64学时。开设若干素质拓展讲座,计18学时。国外1年,由萨克逊大学实施教学,学生全英文攻读本科最后一年的8门课程,约700学时。

该项目学制三年。教学地点在湖南商学院校本部。招生纳入国家统考高职专科学历教育计划,高考成绩达到湖南省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省物价局核准国内培养阶段的学费为每生每年1.8万元;国外培养阶段的学费和生活费,按目前一般标准计算,荷兰萨克逊大学为每人每年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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