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一、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邮编是多少
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的邮编为150088,该校地址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前兴隆1号,是一所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部批准的全国统招民办本科普通高校。
二、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简介
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前身是1998年创建的哈尔滨旅游学院。
2002年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部批准为全国统招民办本科普通高校(教育部代码13304)。学院是全国三所独立设置的旅游本科院校之一,是黑龙江省内唯一一所培养旅游专业人才为特色的独立学院。学院紧紧围绕旅游办专业、围绕旅游育人才、围绕旅游搞科研、围绕旅游强服务,积极探索育人模式,为龙江地区乃至全国的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物流业及相关产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扎实的理论基础、实践和创新能力强的专门人才。
近年来,学院注重内涵建设,在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与类型、人才培养规格、服务面向和办学特色等方面定位明确。学院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用结合为途径,坚持“办精致学府,走特色道路”的办学理念,恪守“专家治校、教授办学”的管理模式,走“依托产业、产学结合”的特色发展之路,借鉴国际先进的“洛桑”办学模式,坚持 “学生中心、项目载体、实践驱动、就业导向”的教学模式,坚持专业设置与职业需要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体现应用型、地方性、行业化特色及应用型和“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业要求,致力于培养有社会责任、敬业爱岗精神、博爱胸怀的旅游英才和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实现学生“入学既入行,毕业成行家”的职业追求。
学院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目前学院拥有一支由高级旅游管理专业人才组成的教师队伍。现有双师型专任教师15人,教授13人,副教授23人,硕士以上学历教师73人。年轻有为的中、青年教师数量稳步增长,师资队伍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年龄结构日趋合理。学院助力教师发展,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专业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参加各类科研项目。目前为止共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省级科研项目12项,锻造了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专任教师队伍。
2022年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始建于1946年,是我国铁道交通行业办学历史最悠久的高职学院之一,开设了22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05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哈尔滨校区(主校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江北大学城)学院路88号
齐齐哈尔校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纺化路1号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工校街2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隶属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九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毕(结)业证书,并报黑龙江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毕(结)业证书学校名称: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纪委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处理与招生有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高职招生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起草、报批和公布学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第四章 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招生计划及说明
第十三条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职函〔2021〕44号)要求,学校开展“高本贯通”试点工作。“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试点专业如下:
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铁道车辆技术专业(专科)对接黑龙江工程学院车辆工程专业(本科);
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专科)对接黑龙江工程学院交通运输专业(本科);
第十四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录取学生五年均在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培养。
第十五条 “高本贯通”试点专业前三年学费由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本校专科同一专业标准收取,后两年学费按照对接本科大学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六条“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考核转段由对接本科院校和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向学生公布。考核由对接本科院校牵头开展,时间一般在第2学年末。考核合格学生由学校在第3学年春季学期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完成专科培养方案后,第4学年秋季学期进入本科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再进行本科阶段的“高本贯通”培养,进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按专科毕业标准继续完成学业;考核合格的学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贯通”培养计划,可转入相同或相近专业按照专科毕业要求继续学业。
第十七条“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前三年为专科学籍,由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通过转段考核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对接本科大学后转为本科学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培养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第十八条 “高本贯通”试点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前三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转段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后两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 “高本贯通”试点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第五章 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及说明
第二十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1.学院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2.认真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
3.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本年度各省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人数。
第二十一条 学院2022年共开设22个高职(专科)专业,学制均为三年,铁道类专业不适合女生就业,请女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二条 学院2022年共开设两个对口升学专业,铁道供电技术,对应电气技应用大类;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对应交通运输大类。
第二十三条 由于铁路不招收色盲、色弱毕业生,请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我院铁道类专业。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四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志愿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投档总分相同的,依次按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第二十六条 已投档的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由录取软件自动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总分相近的专业录取;如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我校确认录取的高职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监督与申诉
监督申诉邮箱:jw5603@
监督申诉电话:0452-8085620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451-85969008
0452-8085668、0452-8085669
电子邮箱:hjyzs5666@
学校网址:
学院微信公众号:hlcpedu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受骗。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谁知道以前的 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 现在改名了?
工程专科学校现在已经被黑龙江工程学院合并了。成为黑龙江工程学院的一个校区,黑龙江工程学院本部在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图片中的就是原先的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黄色的大楼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53号 0451-5361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