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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美术223文化344的学校有哪些

江苏美术223文化344的学校有哪些

江苏美术223文化344的学校有晋中学院、南宁师范大学、大理大学、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赣南师范大学、西安美术学院、湖南科技学院等。

1、晋中学院:晋中学院,坐落于山西省晋中市,学校是山西省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2、南宁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为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试点高校、西南大学对口支援建设院校、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3、大理大学:大理大学,简称理大,坐落于云南省大理市,入选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一所以医学、药学、教育学和生物学为优势,民族学和艺术学为特色,多学科交叉融合、多层次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本科学校,为省州共建高等院校。

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坐落在河北省张家口市,是河北省唯一以培养土木建筑类专业人才为主的公办普通高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

5、赣南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位于江西省赣州市,是省属本科师范院校、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被列为江西省公费师范生培养高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学生接收院校。

6、西安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简称西美、西安美院,是一所高等美术类院校,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7、湖南科技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集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于一体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属综合性应用型本科院校。

云南现代职业学院单招考试时间

云南现代职业学院单招考试时间:2023年3月20—22日

全省高职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3月20—22日。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方可参加高职单招报名。

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高职单招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见省教育厅即将下发的2023年高职单招文件。

凡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统考生、单考生、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推荐免试生、各类单招、省内公费定向对口招生师范生。

中职技能竞赛获奖免试生以及准备参加2023年农民大学生计划和高职单招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岗人员等五类社会人员)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且须参加规定要求的所有项目检查,并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

2023年单招时间确认!全省高职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2月21日-28日。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方可参加高职单招报名。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信阳师范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信阳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477)是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河南省重点建设的两所师范大学之一,是河南省委、省政府确立建设的大别山区域综合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75年,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本科建制并改为现名。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2018年获批省“十三五”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校本部和淮河校区两个校区,设有23个学院,拥有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医学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75个本科和4个专科招生专业,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种专业硕士授权类别,与闽南师范大学、中国林科院等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信阳师范学院成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信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2020年计划招收普通本科5610人,专科700人(全部在淮河校区培养),少数民族预科生17人,共计6327人。按上级要求,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为56人,主要用于本科平行志愿同分数等遗留问题。我校生源以河南省为主,同时,也面向湖北、湖南、广西、江西、吉林、黑龙江、辽宁、山西、甘肃、陕西、安徽、江苏、山东、天津、内蒙古、河北、云南、贵州、重庆、四川、浙江、广东、海南、福建、宁夏、新疆等26个省(区、市)招生。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招生条件依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各省(区、市)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七条 体检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1.报考旅游管理(对口)、酒店管理(对口)专业的考生体质,除要求符合第五章第七条外,男生身高要求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身体匀称、步态正常、五官端正且肢体和面部无缺陷,裸眼视力在4.9以上。
2.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体质,除要求符合第五章第七条外,男生身高要求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3.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体质,除要求符合第五章第七条外,另要求身体匀称、五官端正、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男生身高要求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第九条 外语语种。我校非外语专业学生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考生谨慎报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规定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考生。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第十二条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统考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如下规则录取(在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遵循其投档规则,在进档考生中按照如下规则录取):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学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的50%和专业课成绩的50%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河南省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舞蹈表演专业河南省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的50%和专业成绩的50%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的60%和专业成绩的40%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
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生志愿,必须是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我校的学费标准、住宿费标准如下:
1.文史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4400元/生/学年(英语、汉语言文学、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4800元/生/学年)。
2.理工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000元/生/学年(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生/学年)。
3.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美术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8800元/生/学年)。
4.体育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4400元/生/学年。
5.对口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4400元/生/学年。
6.护理学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生/学年。
7.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6000元/生/学年。
8.文史类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3700元/生/学年。
9.理工类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4200元/生/学年。
10.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和“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专业免收学费。
11.住宿费标准为550—900元/生/学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免收住宿费。

第八章 奖学金、贫困生资助、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资助体系,每年奖励资助学生总金额近6000万元,每年受到奖励和资助的学生占在校生的85%左右。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约占在校生的4%,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3%,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分3档:4000元/人、3300元/人、2600元/人。
4.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占学生总数的3%;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占学生总数的6%;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占学生总数的12%。
5.学校单项奖学金每人每项100—2000元。
6.勤工助学金,根据岗位不同,每生每月300—400元。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困难补助资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8.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多可贷款8000元。
9.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入学路费补助和短期生活费补助。
10.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分为全额减免和部分减免。
11.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最高每年可补偿8000元。
12.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生活补助每生每年3000元。
13.其他社会性资助。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度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校有关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校本部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邮政编码:464000
淮河校区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淮河新区马援大道与息陈路交叉口 邮政编码:464300
咨询电话:0376-6391212 6390601
学校网址: www.xy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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