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师范生有何条件保障?
2018年7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转发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称《办法》)。《办法》将“免费师范生”改为“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年限调整为6年,并对入编入岗,经费保障等问题作出规定。
公费师范生的条件保障有:
一、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按照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事业编制省内统筹调剂使用制度有关要求,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妥善解决公费师范生到中小学任教所需编制。
二、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协调,建立分工明确的责任管理体系。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就业指导、落实岗位、办理派遣、履约管理等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政策等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落实公费师范生到中小学任教的编制;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经费保障。
三、各地、各部属师范大学要构建地方政府、中小学校与高校共同培养公费师范生的机制,遴选一批县(区)建设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公费师范生主要到实验区中小学进行教育实习。推进部属师范大学统筹各类资源,建设国家教师教育基地,打造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实训平台,探索优秀教师培养新模式,集中最优质的资源用于公费师范生培养,全面提高公费师范生培养质量。
四、部属师范大学要根据基础教育发展和课程改革的要求,加强公费师范生师德教育,引导公费师范生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坚定长期从教的职业理想,为将来成为优秀教师和教育专家打下牢固根基。要精心制订教育培养方案,实行“双导师”制度,安排中小学名师、高校高水平教师给公费师范生授课。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落实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个学期的制度。
五、各地要采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出资奖励,对毕业后长期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公费师范生给予鼓励和支持。地方各级教育、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把师范生公费教育各环节各方面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六、国家发挥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体系。各地可探索免费培养、到岗退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开展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统筹落实。
七、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纳入督导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并通报督导情况。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师范专业毕业生是不是一定要当老师呢?
全日制普招类学历是否是师范教育类专业,通常有以下几种材料可以证明:
1、师范院校毕业,学历证书上明确显示所学专业为“**教育”的,原则上可以按师范生政策对待。
2、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毕业,从毕业证书无法界定是 否为师范类的,需提供当年招生录取审批(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下同)和学籍表,招生录取审批表明确显示为师范类;
学籍表(成 绩册)上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材教法”、“教育实习”,且均为必修或考试的,方能以师范生政策对待。
3、通过普通高招对口升学考试,由非师范专业专科升入师范专业本科连续的毕业生,需提供当年本科招生录取审批表和学籍表,经确认为师范类专业的,方能以师范生政策对待;
通过普通高招对口升学考试,由师范专业专科升入非师范专业本科连续的毕业生,在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种类教师资格时可按师范生对待,在申请“高级中学”及以上种类教师资格时不能按师 范生政策对待。
扩展资料:
师范生的相关介绍:
计划经济体制下大中专院校的师范生由国家包学费、包住宿、每月发放生活补贴,毕业后包分配、有“铁饭碗”和干部身份,尤其是师范类专业比其他专业有更多扶持政策,所以选拔严格,通过者学业优异,中等师范学校、高等师范学校的学生当时受尽了周围同学和家长的羡慕。
1993年,全国各大中专院校正式接收少量自费生,1998年全国大部分省市都实行招生并轨改革,2000年,全国基本实现新旧制度的转轨,不再实行国家任务计划(公费生)和调节性计划(含委托培养和自费生)的计划形式,师范生缴费(自费)上学,即1999年之后的中师生、专科生和本科生一般来说都是自费生。
2007年六所部属师范大学试行师范生免费教育,2018年教育部对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进行了系统全面规定,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调整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国家公费师范生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政策,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师范生(大中专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和毕业生)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师范类专业
免费师范生要在农村支教多少年啊?
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2年。
免费师范生入学前要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
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未能履行协议的毕业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
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违约退还和违约金。 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扩展资料:
一、免费师范生的报考条件: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部属师大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
2、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愿意长期从教。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免费师范生的审批程序:
1、免费教育师范生入学前要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分别为部属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为乙方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2、师范大学在招生录取前将经学校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式三份)按招生计划数120%比例寄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后者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相关大学。
3、之后,大学再将由本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式四份)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录取考生。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免费师范生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免费师范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