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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怎么样?

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怎么样?

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还可以。

1、校区规划一地处偏僻,发展缓慢。

信阳师范学院淮河校区在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地址非常偏远,学校周边全是荒地,就一个学校还有放牛的人家,其他什么都没有,校区不是在息县的城区或者郊区,而是在息县的多村里面,建了淮河校区之后多村改名成了社区,路改成了大学路1号,其实还是在村里面。

校区离县城近9公里,15--20分钟车程,而且县城几乎没啥玩的,你想要的大学附近商业街,小吃街,兼职实践机会等等啥都没有,只能待在学校。

2、书院建设一起步阶段,探索之行。

淮河校区现有近2000名学生,校区第二年的时候分了两个书院(和学院性质有点像,基本等于两个学院,师范类专业在一个院,非师范类专业在一个院)本科生的话第二年招了两个专业,体育公费师范生和美术公费师范生,前两年以专科生为主,今年招了8个本科专业3个专科专业。

3、生活服务一硬件强大,细节敷衍。

餐厅、超市:

淮河校区的大型食堂目前只有一个(还有一个是教职工食堂,才开不到一个月,很小很小的那种,规模和普通小快餐店差不多大,二期工程有个食堂不知道能不能建好,建好了估计也是和现在规模差不多)食堂只有饭点才有饭。

大学食堂基本都是什么时候去都可以吃上饭的,但我们校区是中午12点多去就基本没饭了,晚上7点多就基本没饭了,而且食堂的饭不仅贵,量还少窗口还少,美味度一般,食堂工作人员态度不怎么样,你不吃也没地方吃的那种。

硬件设施:

淮河校区的硬件确实很好,宿舍四人间空调独卫阳台热水浴,宿舍每层楼都有热水房和洗衣房,很方便,校区有室内篮球馆,健身房,多功能教室等等。

陕西师范大学2021高考录取分数线

陕西师范大学2021高考录取分数线: 以普通类为例,录取分数线较高的省份有安徽省和河南省, 其中安徽省文科录取分数线621分、理科录取分数线597分,河南省文科录取分数线620分、理科录取分数线602分, 详见下表。

图1:

图2:

学校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简称陕西师大、陕师大,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学校长安、雁塔两个校区占地2800余亩,设有研究生院和22个学院,开办71个本科专业;拥有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陕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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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学校全称:商丘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483

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梁园校区)

河南省商丘市文化中路298号(睢阳校区)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招生的精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商丘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各类专项(定向)招生。

第二条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为商丘师范学院,现有梁园校区、睢阳校区两个校区。

第五条 商丘师范学院为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商丘师范学院以培养普通本科生为主。普通本、专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商丘师范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七条 商丘师范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大学,涵盖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和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商丘师范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同时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九条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商丘师范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

第十条 2020年商丘师范学院面向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通知精神,综合考虑学校在各省(市、区)的录取批次、生源数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研究确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我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市、区)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三条 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进档考生多于执行计划情况下的录取。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六条 普通类录取原则

普通类各专业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对服从调剂志愿考生等同于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依次排序投档,若仍有并列,则将并列考生全部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其顺序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录取。

美术学、绘画、雕塑、书法学、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美术(专科)等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总分排序。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总分相同时,按文化分排序,文化课排序规则与普通类相同。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总分相同时,依次按音乐主科分、音乐视唱分、文化分排序。

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总分×70%+文化分×3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总分、音乐主科分、音乐视唱分、文化分排序。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总分×60%+文化分×4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总分、文化分排序。

我校原则上同意各省录取文件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档后专业录取则按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均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若专业成绩也相同按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听力依次排序。若相关省(市、区)招生部门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按照当地规定执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折合总分(总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定向招生、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录取办法按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原则上同意各省(市、区)教育厅、考试院或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未能取得应届毕业资格的专升本考生等其他情况)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以上录取原则如有变化,以河南省教育厅最终审核批准公布的为准。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商丘师范学院2020年各专业学费为:普通本科文史类为4400元/年,普通本科理工类为50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为8000元/年;民族与传统体育专业为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17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教育项目类,普通类专科为12000元/年,艺术专科为13000元/年;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是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美国蒂芬大学合作项目(试行) ,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按600-1000元/生·年收费。

第二十三条 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

我校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国家奖学金每人每次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次5000元。

2、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分为每人每次2600元、3300元、4000元三个档次。

3、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旨在奖励在学习、科研、创新创业、文体、公益活动、学生干部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奖金数额为每人每次1000元。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商丘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为商丘师范学院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0370—3057991、3057992、3057995、3057996、3057997、3055766、3055767、3055768、3055769

传真:0370—3057839

招生信息网网址:

纪委监督电话:0370-3057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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