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家民用航空运输业发展的需要,2019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等7所高校将在我省招收民航飞行学员,为相关民航公司培养飞行员。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航招飞工作的通知》(民航综发〔2020〕11号)、民航总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深化民航招飞校企合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民航综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民航招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航空公司名单及招飞单位确定
2019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的招生院校共7所,分别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下称北航大)、中国民航大学(下称中航大)、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下称中飞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下称南航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下称上工大)、烟台南山学院(下称南山学院)和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下称北理珠海学院)。送培单位共10个航空公司,分别是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方航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航空)、深圳航空责任有限公司(下称深圳航空)、华夏航空、瑞丽航空、青岛航空、成都航空、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有限公司、珠海中航飞行学校有限公司。各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各高校招收飞行学员学制为本科4年。
按照国家民航总局“进一步明确招飞院校在招飞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深化民航招飞校企合作”的要求,招飞院校要主导合作,航空公司要深度参与,推动校企密切合作协同推进,共同做好民航招飞高考前的选拔工作,不断提高民航招飞质量。在我省,除南航作为招飞主体外,其他航空公司招飞均以招飞院校为招飞主体,因此,在招飞宣传动员、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民航航空背景调查等高考前选拔工作中(2019年度民航招飞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由南方航空(含北航大、中飞院招飞计划)、中航大(仅指送培深圳航空的招飞计划)、中飞院(仅指送培东方航空、深圳航空的招飞计划)、南航大(仅指送培国际航空的招飞计划)、上工大(仅指送培东方航空的招飞计划)、南山学院(含送培青岛航空、成都航空的招飞计划)和北理珠海学院(含送培华夏航空、瑞丽航空、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有限公司、珠海中航飞行学校有限公司的招飞计划)作为招飞单位实施负责。
二、考生报考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男性,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年龄限制:16-20周岁(按招生当年的公历8月31日计算),即199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三)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标准。
(四)身体基本条件:身高不低于168厘米;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1(C字表),单眼裸眼视力低于0.7(C字表)需戴眼镜矫正到1.0(C字表),无色盲或色弱;体重符合民航招收空勤学生体重指数标准;无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等其他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3)。具体身体条件要求详见各招飞单位简章。
(五)文化条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民航总局划定的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含总分和英语单科分数),外语语种限英语。
(六)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他条件。
三、招生办法
(一)广东省的民航招飞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统一部署、统一宣传、联合行动,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与各招飞单位(含航空公司及招生院校)共同组织实施。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要有专人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各有关中学要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导处、年级长、班主任和校医等组成的招飞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招飞工作。各在粤民航招飞单位,由南方航空招飞中心牵头,组成招飞联合工作小组,统筹各民航招飞单位到中学的宣传、报名、初检工作。
(二)凡报考北航大、中航大、中飞院、南航大、上工大、南山学院和北理珠海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都须在所在中学报名,报名时由考生自主选择招飞单位,参加由招飞单位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组织的预选初检。预选初检合格的考生参加由招飞单位分别组织的体检并接受背景调查。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普通体检、参加考试和填报 高考志愿 。
(三)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在向各招飞单位申请报名同时,必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以下简称“招飞系统”)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填报招飞院校志愿(含送培单位志愿)。招飞系统于高考当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根据民航综发〔2020〕11号文件要求,考生通过“招飞系统”填报确认的志愿为“有效招飞志愿”,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及招飞高校录取的依据。考生所报高考院校招飞志愿不在“有效招飞志愿”范围内的,将视为无效志愿,招飞院校不予录取。
考生须通过各招飞单位公布的招飞简章和招生章程,具体了解各招飞单位的体检要求、体检费用支付、招生录取原则和要求等相关信息。被北航大、中航大、中飞院、南航大、上工大、南山学院和北理珠海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以及毕业后的就业及待遇,请查看相关航空公司以及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及网页。
四、招生程序
民航招飞共分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高考前的民航招飞选拔工作,主要包括宣传动员、考生报名、预选初检、体检及背景调查等。
1.宣传动员(2020年11月中下旬)。民航宣传动员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30日。各地市教育局、招考部门统筹组织所属中学,利用宣传栏、网站和广播,全面宣传2019年度民航招飞政策要求、标准条件、报考程序,鼓励综合素质好、高考成绩预估高于本科线的学生报名参选。各招飞单位组成宣传小组,跟各地市与招考部门沟通协调后,到相关中学与学生面对面宣传动员和答疑解惑,现场发放海报简章。
2.招飞报名(2020年11月中下旬)。
(1)考生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30日。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在所属中学报名,并填写《2019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见附件4)。报名结束后,各中学以学校为单位,填写《2019年度报考民航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名册》(见附件5),于2020年11月30日前按时将报考名册汇总到所属市招生办(考试中心)。
(2)各市招生办(考试中心)收齐名册后,在2020年12月3日前通过邮件方式将名册电子版发送到南方航空招飞邮箱(zhaofei@csair.com),由南方航空与其他招飞单位使用。
3.预选初检(2020年12月中下旬)。
根据各地的报名情况,招飞单位在各地级市共同设立面试站进行学员预选初检(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6)。各地招生办(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测场地布置工作(检测场地要求见附件7)。学生预选初检时需持有《2019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无表不得参检。预选初检合格名单在各招飞单位网站上公布。
4.体检(2019年1月中下旬)。
预选初检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参加由各招飞单位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鉴定标准》组织的上站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各招飞单位另行通知。
5.背景调查(2019年2月-5月)。
背景调查工作在体检之后进行,由招飞单位按照民用航空招收空勤人员背景调查的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实施。
6.在“招飞系统”填报有关信息(2020年11月-2019年5月)
为统一管理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高考前的选拔工作,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根据民航总局及各招飞单位的安排,登录“招飞系统”进行信息查询、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组合以及参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招飞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招飞系统于高考当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
(二)第二阶段:高考后的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
1.填报志愿。北航大、中航大、中飞院、南航大、上工大、南山学院和北理珠海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均属提前批次录取。在《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目录》中,各招飞院校为各航空公司委培的飞行技术专业计划将统一列于本校的国标代码之下,不同的航空公司在同一招飞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计划以不同的专业代码区分。
由于今年民航在广东有10个委托培养的公司和7个招飞院校进行招生,符合条件的合格考生必须根据本人在“招飞系统”中填报确认的“有效招飞志愿”,在我省高考志愿系统提前批填报对应的招飞院校和专业代码,即广东高考志愿系统填报的志愿必须与“招飞系统”的志愿一致,否则不能录取。如提前批未能录取,不影响考生报考其他批次普通院校。
2.投档录取。
(1)录取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精神,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严格按照民航总局划定的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总分和英语单科分数),在体检合格、背景调查合格且在“招飞系统”填报确认了“有效招飞志愿”的考生中进行录取。
(2)投档时,省招生办按合格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进行投档录取。
(3)已被北航大、中航大、中飞院、南航大、上工大、南山学院和北理珠海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填报的其他普通高校志愿的录取。
五、入学复查及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一)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发现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入学复检合格取得学籍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技术、学习等原因停飞的,可按照国家或普通高校的相关规定申请改学其他地面本科或 专科 专业。
(二)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南方航空
联系电话:020-86123446
传 真:020-86134159
招飞邮箱:zhaofei@csair.com
招飞网址:http://job.csair.com
招飞微信:南航招飞
地 址:广州市机场路278号
邮 编:510406
中飞院(送培东方航空)、上工大(送培东方航空)
联系电话:020-39435030
传 真: 020-39435038
招飞邮箱: ZHANGYINING3@ceair.com
招飞微信:东方航空广东招飞招乘
地 址: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五路民航中南管理局综合业务大楼C303B
邮 编:510470
南航大(送培国际航空)
联系电话:025-52112751
传 真:025-52112753
招飞网址:http://zf.nuaa.edu.cn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1号教学楼
中飞院(送培深圳航空)、中航大(送培深圳航空)
联系电话:0755-23163093
传 真: 0755-27777614
招飞邮箱: A15717@shenzhenair.com
招飞网址:http://job.shenzhenair.com
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站四路39号生产运行楼411室
邮 编:518128
北理工珠海学院
报名咨询电话:0756-3622966 0756-3622834
招飞网址:http://zhaosheng.zhbit.com/
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6号
邮编:519088
南山学院
联系电话:0535-8737936,13406506506,13688672520
传 真:0535-8807519
招飞邮箱:weilichun@nanshan.com.cn
招飞网址:www.nanshanflying.com.cn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东海旅游度假区
邮 编:265713
民航招飞工作关系我国民航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考生的切身利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各中学、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民航招飞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民航招飞的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维护中学正常教学秩序。各招飞单位要认真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民航总局的招飞工作规定和要求,按照我省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切实组织好在粤招飞工作。请各市招生办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各市县招办及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