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可以去私立学校就业么,还是说必须要去公立学校?
首先回答题主的问题:不可以。
只能进入国家公办学校!
下面详细剖析其他选项
要不要选择公费师范生
我是部属师范的,只答一下我们部属师范的公费师范生
先纠正一下题主,部属师范的公费师范生就业范围是全省(包括省会)
值不值取决于
1.是否想考研
2.是否想出省
我认知里的公师只有这两个限制,如果有朋友有别的担心可以评论我会回复
【背景:华中师范可以大一大二公费师范生,自费师范生和非师范互转,华中师范2015年开始有的这个政策,西大现在也有了相关政策,2018年国家出政策说要建立进入和退出机制,目前不知道另外4所姐妹学校是否也制定相关政策,2018年前华中师范这三大类学生互转没有分数限制,现在公费师范生想要转成自费师范或非师,需要高考成绩比录取当年该专业自费师范专业或非师范专业分数线高,例:A省生物免师小明高考分数为605分,生物非师范 投档线 为610分,经管投档线为603分,则小明不能转成生物非师,但可以转成经管专业及其他专业线在605高考分及以下的专业 】
在华中师范公师转非公师只用把两免一补得到的钱上交即可,不用翻1.5倍(两免一补,免学杂费住宿费,每月补助600,一年补助10个月)
谁说不可以的?公费师范生只是提前与某个地方签订了 就业协议 而已,毕业了如果不想任教,直接违约就是,支付一定的赔偿款就是。
我们来看看教育部官方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发布 《关于做好2019届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 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在履约管理方面,通知则要求 确保 公费师范生 严格 履行 师范生公费教育 协议,无特殊原因应届公费师范生 毕业前 一律不得解约。公费师范生因生病不适合从教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按规定退还已 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及 违约金 ,解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重新改派就业;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
通知里面只是说确保公费师范生严格履行教育协议,并没有用强制必须等词语。协议合同,甲乙双方处于平等地位,一方想要违约,另一方也是没有办法的。
如果一名公费师范生想要违约,只需要得到
生源地
省级教育家行政部门的批准,就可以解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这里虽然说的是特殊原因,协议只是协议而已,不是强制的卖身合同。违约后必须退还大学四年享受的补贴和违约金。
我是一名 定向师范生 ,我当初是这样规定的,我们定向师范生享受“两免一补”,免学费,免住宿费,每个月补贴6百发十个月也就是一年6000,综合算下来每年享受的补贴是10000元。毕业后如果违约必须支付50%的违约金。就是说我们想要违约,只需要赔偿60000元就可以违约了。
这个解除教育协议是双方的,教育协议里面都有想关的条约,学生要达到什么样的条件,例如成绩 绩点 必须达到多少,必须正常毕业等等。例如一名公费师范生大学挂科无法顺利毕业拿到 学位证 ,这时候定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是可以进行单方面解约的,因为学生未达成协议里面的要求。
总的来说,公费师范生是可以违约的,双方都可以违约!只是没必要违约而已,公费师范生在我们重庆各个区县是抢着要。面对现在有的人努力的想考教师来说,这毕业就就业上岗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公费师范生毕业之后必须去指定学校就业。
一般是由组织进行系统分配,不会给你挑选的权利,除非你在大学系部比较出色,系部安排的时候给你选好一点的地方,还有公费毕业生一般必须服务满5年以上,如果不服从要面临罚款或者让任何单位都无法录用你,因为提取不了档案。
组织系统怎么都不可能给你分配到私立学校,只可能去公立学校。
公费师范生是国家为促进县级及县级以下地区基础教育的发展,由国家财政承担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的大学教育管理制度。目前由 北京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和 西南大学 等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承担此项培养任务。
免费教育师范生 入学前要签订 三方协议 ,三方分别为部属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为乙方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学杂费、住宿费全部由国家财政承担,同时每月发放600元的生活补贴,每年10个月计算。同时毕业后的工作都有地方政府负责安置,也就是说,读书期间的费用不用自己担负,还能享受600元的生活补贴,在校期间认真完成好学业,毕业就有工作岗位。同时工作区域还是可以选择的,毕业前参加公开的招聘会选择地区选择学校,当然是县级城市,或者直接由生源地政府负责安排分配工作,公费师范生基本都是在县级城市就业,也是各地教育的“香饽饽”。
和其他专业动辄数万的学费和竞争激烈的就业环境相比,公费师范生受到了很多家庭情况特殊的学生抉择,帮助她们实现了大学教育,也减轻了家庭负担。
但是,公费师范生的就业毕业选择要求必须在县级城市和县级以下地区从事中小学教育6年。很多在大城市学习四年的公费师范生,在面临毕业前,违背了自己当初的承诺,不想安于县级城市的生活,想去大城市或其他行业发展,那么公费师范生能去私立学校、大城市学校或其他行业吗?
答案是肯定的,可以,但是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要承担 不履行协议须交违约金的后果。 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公费师范生的教育资金都是来源于国家财政的支持,国家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学生去基层学校推动教育的发展,国家投入了巨资,但是学生不去基层服务,那么学生就必须退还四年来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学费、住宿费和每个月的补贴),而且需要一次性缴纳相当于免费教育费用50%的违约金(总共八万),超过时限需按每天千分之一的比例缴纳 滞纳金 。自己担负不履行协议交违约金的后果。
二、承担失信的后果。生源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还有权公布违约学生的不诚信记录,在 公务员考试 和其他招聘考试中都会受到限制。
因此学子们在报考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确定自己的人生定位和理想,千万不要因为看到免费教育和补贴去盲目报考。如果四年后一旦违约,付出的代价可能会是终身的。
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政策是怎样的
公费师范生是国家为了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培养大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面向师范专业本科生实行的,由中央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的培养管理制度。
2007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2018年8月10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对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进行了系统全面规定,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调整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
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在各地都安排提前批次录取,凡是达到以下三条的毕业生都可以自愿报考: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部属师大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
二、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愿意长期从教;
三、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免费教育师范生入学前要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分别为部属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为乙方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在招生录取前将经学校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式三份)按招生计划数120%比例寄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后者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相关大学。之后,大学再将由本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式四份)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录取考生。录取为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本人签字(未满18周岁者须同时由监护人签字)、部属师范大学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
公费师范生值得报考吗?
1、接受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以下称公费师范生)由部属师范大学按照《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进行教育培养,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后须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公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和从教潜质,择优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加入公费师范生队伍。
3、大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在校期间公费师范生进入、退出的具体办法。
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2年内,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公费师范生可按照所在学校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
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1年内,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并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非师范专业。
4、公费师范生、部属师范大学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国家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公费师范生由于志愿到中西部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任教等特殊原因不能回生源所在省份任教的,应届毕业前可申请跨省就业,经所在学校、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跨省就业手续。
5、公费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须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违约退缴资金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收缴、管理、使用,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公费师范生人事招聘、履约管理、表彰奖励等相关工作。
6、公费师范生因生病、应征入伍等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提出中止协议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暂缓履约。待情况允许后,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可继续履行协议。公费师范生如确因身体原因需终止协议的,按协议约定解除协议。除特殊原因办理休学无法正常毕业等情形以外,公费师范生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按违约处理。
7、公费师范生按协议履约任教满一学期后,可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公费师范生本人向本科就读的部属师范大学提出申请,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并批准,部属师范大学根据任教学校工作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等进行综合考核后,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非全日制形式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授予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除上述情形以外,公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
9、公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地方公费师范生签协议在哪签
地方公费师范生签协议在户籍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
公费迅镇锋师范生简介:
免费教育师范生是报考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之一后有条件地接受免费师范教育(Free normal education)的学生。
协议内容:
入学后两年内可在甲方规定的师范类专业内进行专业二次选择,也就是说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转专业;在协议服务器内,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符合条件的亩晌毕业生,毕业可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但是,一律不得报考研究生。
违约后果:
毕业后未本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未满六年且未经丙方同意的,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六分之一的比亩晌例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公费师范生报考条件及协议:
报考条件: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部属师大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热爱教育事业迅镇锋旅历,毕业后愿意长期从教;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协议:
免费教育师范生入学前要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分别为部属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为乙方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在招生录取前将经学校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式三份)按招生计划数120%比例寄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后者签字并加盖旅历公章后及时寄回相关大学。之后,大学再将由本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式四份)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