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学院基本情况招生代码:1251
学院全称: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学院简介
学院位于国家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实验区常州科教城内,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建于1958年,2006年在教育部高职专科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2008年成为“江苏省省级示范性高职教育园区”建设单位,2011年成为江苏省第一批建成的“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等。
学院占地825亩,建筑面积29.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3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257万元。现全日制在校生1.1万人,教职工598人,其中专任教师392人;高级以上职称148人,双师素质教师281人;江苏省“青蓝工程”骨干教师12人,省级“333”工程培养对象6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
学院拥有中央财政支持资助发展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或建设点8个,精品课程国家级3门、省级19门;省级教学成果11项;实训基地国家级1个、省部级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个。同时,学院还是中国“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培训基地(全国仅四所)、中国纺织服装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仅六所)。
学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8%以上,先后获得“全国纺织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全国仅此一家)、“全国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国际合作交流先进学校”、“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节水型高校”、“江苏省社会教育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状单位”等30多项荣誉称号。
三、招生计划
以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1.参加对口单招和中职注册入学报名和体检,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均可申请中职注册入学。
2. 报名专业与考生在中职学校所学专业须对口,体育类考生除对体育类专业申请注册,也可申请注册我院招收的相关专业。
五、录取办法
1.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情况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我院审核。
(1)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取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或文化统考成绩的考生;
(5)经考生所在学校特别推荐,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发展潜质、对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六、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学 费:文科4700元/年,工科53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
住宿费:1000-1500元/年。
八、奖、助、贷政策
1、学校奖学金:凡在校学习成绩显著、表现突出者最高可获得奖学金:3000元/人/年。
2、国家奖、助学金: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
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②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
③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其他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企业类奖学金等最高5000元/人/年。
4、勤工助学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于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帮助家庭困难学生。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江苏省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我院在籍学生,每年可在家庭所在地申请最高8000元/年的助学贷款。
九、联系方式
电话:400-188-1251、0519-86336019、86336023、15251916301、15251916302
地址: 常州大学 城(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5号),邮编:213164
学院网址:http//: www.cztgi.edu.cn ;
招生网址:
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
QQ: 1344690813、392710480
2022年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 艺术 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3101,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科教城内)。
第四条 学校简介。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是国家公办示范性高职院校,前身为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全国“育人成效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学校,学生 就业率 和 就业 质量名列前茅,近年来,连续荣获“ 江苏 省属高校综合考核第一等次”。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按各省 考试 院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百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照物理等科目类、历史等科目类、艺体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照各省考试院要求严格控制在规定比例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 志愿 (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对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普通类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的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1、当投档分相同时,“3+1+2”新高考改革省份,首选物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首选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2、当投档分相同时,“3+3”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最高分。3、当投档分相同时,其他省份,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①担任学校学生干部、班级干部,加5分。 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加5分;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加2分。③科技特长或学科特长,省级获奖加8分,地市级获奖加5分。 ④参加 社团 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加5分。 ⑤获得研究性 学习 代表成果,组长加5分,组员加2分。同一项目获奖以最高等级记分。
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艺术省统考成绩。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①担任学校学生干部、班级干部,加5分。 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加5分;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加2分。③科技特长或学科特长,省级获奖加8分,地市级获奖加5分。 ④参加社团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加5分。 ⑤获得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组长加5分,组员加2分。同一项目获奖以最高等级记分。
第二十条 普通高考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 学费 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
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中外合作专业150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1200元。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具有完善的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以及各类助学金等,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制订了专门的资助政策,同时年均提供勤工助学岗位500多个,对于建档立卡等各类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学费减免。详见《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科教城内)
邮政编码:213164
招生咨询电话:0519-86335008、86335009
招生传真:0519-86335009
招生监督电话:0519-86335028
微信: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招生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可以专转本吗
可以的,专升本对口是有淮海工学院、淮阴师范学院。
文科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
理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机电一体化技术。
艺术类:环境艺术设计
考生在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三年,考核合格者可转入分段培养本科院校学习两年,毕业后颁发分段培养院校本科文凭。
扩展资料:
学校始建于1958年,2001年由国家级重点中专独立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2011年均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学校占地825亩,建筑面积30.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35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9亿元。教职工6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45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170余人;江苏省各类人才项目近40人;江苏省市产业教授30余人。国内、省内高级访问学者、高级访问工程师40余人。
学校设有创意学院、纺织学院、服装学院、机电学院、经贸学院、人文学院、创业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等教学单位,设有45个专业。
拥有中央财政支持资助发展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群)3个,省级高水平骨干专业5个。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项目38个;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23门;国家级教学成果2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69项。
参考资料来源: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江苏省2018年“3+2”专
参考资料来源: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