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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承认艺术统考/联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内蒙古成人高考是怎样录取的?)

2024内蒙古承认艺术统考/联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

2024内蒙古承认艺术统考/联考成绩的院校包括:包头师范学院、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赤峰学院、集宁师范学院。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涉及专业有:美术类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专业。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赤峰学院大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涉及专业包括: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


集宁师范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涉及专业有:美术类、音乐类。


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赤峰学院、集宁师范学院等院校的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以及其余提及的本科专业,均承认内蒙古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


内蒙古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计算方法提供第一专业志愿的四种排序方法的排名信息,考生可根据高校的录取规则选择排序方法,从而了解本人在所报高校、专业的排名。建议高校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使用内蒙古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并明确录取规则按以下四种排序方式之一录取: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按统考成绩排序;按文化课成绩×40%+统考成绩×60%排序;按文化课成绩×60%+统考成绩×40%排序。

内蒙古成人高考是怎样录取的?


内蒙古成人高考是怎样录取的?成人高考是成人教育方式之一,其学历是非全日制学历,但一样是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其享受待遇和全日制学历是等同的。下面教务老师为大家解答一下关于成人高考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内蒙古成人高考是怎样录取的?
(一)我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12月中下旬进行。
(二)各成人高校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
(三)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自治区的招生规模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四)录取时,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应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应统一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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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高考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

内蒙古新高考是从2022年开始实行,也就是从2022年9月高一新生入学时开始实行,2025年将进行首届新高考,采取3+1+2新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语文、数学、外语为统考,在历史和物理科目中首选1门科目,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选择性考试,总分为750分。
一、改革目标
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到2025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也称等级性考试,以下统称为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1.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3门科目。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首先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为首选科目,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为再选科目,共选择3门参加选择性考试。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
2.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门科目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要求。选择性考试范围为各门科目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的综合要求。
3.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参加统一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应参加选择性考试。
4.考试时间。合格性考试按照教学进度分别安排在上下学期末。普通高中在校生首次参加考试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高一年级最多允许考4门,高三上学期结束前须完成全部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从2025年起每年组织1次,与统一高考同期举行,普通高中在校生仅限高三年级学生参加。
5.考试组织。合格性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划定合格标准。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4门科目及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科目的实验技能操作测试,由自治区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各盟市组织实施。
选择性考试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由自治区统一命题、考试、阅卷和评定成绩。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实施办法由自治区教育厅另行公布。
(二)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完善全区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强化过程性、常态化监管,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客观、真实、准确、可信。
1.评价内容。重点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设定评价内容和要求,建立规范的学生成长档案,充分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记录学生日常状态和突出表现。

2.评价主体与程序。坚持“谁了解、谁评价”“谁评价、谁负责”,开展学生本人、同学、教师和家长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日常动态评价。每学期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按要求收集能够反映其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材料,写实记录成长过程,在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确认公示、投诉申诉、复议审核等监督保障与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评价工作真实、简洁、有效。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公示确认后不得更改。
3.评价结果运用。高等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需要,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在学校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办法及自治区级管理平台操作指南由自治区教育厅另行公布。
(三)深化统一高考考试招生改革。
自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
1.考试科目。2025年起,考试科目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3门,不分文理科。报考相关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等考生还须参加专业术科考试。
2.考试安排。全国统考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组织考试,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待条件成熟后实行“一年两考”。选择性考试与全国统考同期安排。
3.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选择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物理、历史科目以卷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等级转换分数办法由自治区教育厅另行公布。
4.招生录取。自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一本二本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具体招生录取办法在当年招生录取文件中明确。
相关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总成绩及相应的专业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的考试招生办法,由相关招生高校另行发布。
5.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对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出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是学生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的依据之一。考生根据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和兴趣特长,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在内蒙古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科学合理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考生选择性考试的科目符合普通高等学校相应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方可报考该专业(类)。
(四)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为主的招生方式。
1.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中高职贯通“3+2”的考生升入高职院校,可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
2.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可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社会考生报考高职院校可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相应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上述两项考试招生工作一般安排在统一高考之前,未提前报考高职院校以及报考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参加统一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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