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考第二次征集志愿时间
河南高考第二次征集志愿时间为2023年8月4日和8月25日。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本科二批按程序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后,个别院校仍有计划余额,另有部分院校新增计划,2023年8月4日9时至12时,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再次征集志愿。专科第二次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25日9时至18时。
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当前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可填报此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实行网上填报方式。考生可填报1-9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拟选报本次征集志愿的考生,须于8月4日9:00-12:00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凭本人账号和密码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查看本人档案运转状态,进入填报志愿界面,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网上志愿填报。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征集志愿信息。提醒目前未被录取且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充分考虑自身学业成绩、兴趣爱好和家庭经济状况,合理定位、科学审慎选报志愿。
河南高考征集志愿规则
普通类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在相应的分数线上或者分数要求以上,按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
普通类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第一阶段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剩余招生计划在本批次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将综合考虑招生计划缺额数和生源分布情况等决定投档次数。
河南省本科二批征集志愿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出
一般在20日前后。
征求志愿是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退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计划,考生再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求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第二批志愿第一阶段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本批次(段)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对于不同省份,征集志愿的设置和要求等会有不同,上述情况仅供参考,具体报征集志愿时还应认真研读各自省市官网上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考生填报志愿无非是选择院校和专业。根据自己分数大致圈定了几所目标高校后。
一定要理清高校各个专业的录取规则,不然仍可能因志愿无效而落榜。填报学校可参考之前平行志愿的最低投档线,所填高校最低投档线分数会有所改动,在填报结束后一天,会公布征求平行志愿投档分,分数一般较之前是增高的。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征集志愿
参考资料来源: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普通高招专科提前批征集志愿的通知
河南二批征集志愿什么时候开始
河南二批征集志愿将于8月2日9:00-18:00开始。
拓展资料:
征集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的计划。考生可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征集志愿,是在招生过程中,原报考这个志愿的人数不够,只能通过再征集志愿,才能录取到计划招生的人数。而补录是在开学后,录取的学生放弃这个学校,在校生人数没有达到招生计划,再补充录取学生就叫补录。
其实在志愿录取期间,补录志愿与征集志愿的概念基本上是一样的,只是一般在录取结束新生开学时期的的补录,不再使用“征集志愿”的说法。
对于不同省份,征集志愿的设置和要求等会有不同,上述情况仅供参考,具体报征集志愿时还应认真研读各自省市官网上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考生填报志愿无非是选择院校和专业。根据自己分数大致圈定了几所目标高校后,一定要理清高校各个专业的录取规则,不然仍可能因志愿无效而落榜。
填报学校可参考之前平行志愿的最低投档线,所填高校最低投档线分数会有所改动,在填报结束后一天,会公布征求平行志愿投档分,分数一般较之前是增高的。
普通类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在相应的分数线上或者分数要求以上,按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
普通类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第一阶段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
剩余招生计划在本批次(段)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将综合考虑招生计划缺额数和生源分布情况等决定投档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