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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轻工职业学院2020辽单独招生简章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发布了2020年单招章程,公布了报名时间等内容,报名时间:单招第一阶段,2020年5月16日—6月15日。单招第二阶段,2020年8月1日—9月20日。

2020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单招简章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及院长为组长的2020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组织协调招生工作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在整个单独招生工作中,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运河孙玉红

副组长:何子谦吕振凯

成员:宋春风毕万新薛恩忱熊丽华化松收

(二)、资格审核组

负责人:何子谦

负责部门:招生就业处、纪委

按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报省招考办终审。

(三)、命题组

负责人:吕振凯

负责部门:教务处、纪委

负责组织相关教师制定考试大纲、选聘命题教师、命题、录题库等工作。

(四)、考务组

负责人:吕振凯

负责部门:教务处、纪委、招生就业处

负责安排考场、选派监考教师、制订考试规则、处理违纪考生等工作。

(五)、录取组

负责人:何子谦

负责部门:招生就业处、纪委

按录取办法负责录取工作。

(六)核分、查分组

负责人:吕振凯

负责部门:教务处、纪委、招生就业处

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纪委负责汇总成绩,由负责领导签字后交招生就业处;查分由教务处、纪委负责,查询时间为6月23日9:00-11:00。

(七)、服务组

负责人:吕振凯

负责部门:院办、党办、财务处、学生处、团委、后勤处

负责接送站、报名考试费管理、餐饮安排、宣传等。

(八)、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吕振凯

负责部门:保卫处、后勤处

负责报到、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卫及卫生清扫等工作。

(九)纪检监察组

负责人:宋春风

负责部门:纪委

负责资格审核、命题、考试、核分、录取等各环节全程监控。

(十)疫情防控组

领导小组:

组 长:王运河、孙玉红

副组长:何子谦

成 员:宋春风、毕万新、吕振凯

工作小组:

组 长:何子谦

副组长:薛恩忱、卢学明、熊丽华、薛 山

成 员:各部门工作人员

工作方案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已参加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高中生、中职生及参加对口升学的中职生。

(二)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空中乘务招考条件:

1、身高:女生:164-173cm;男生:174-183cm;(以专业体检测量净身高为准,请考生依据自身情况报考)。

2、年龄建议在2000至2003年之间出生的考生。国内部分航空公司对员工年龄有要求,不在上述范围内考生请慎重报考。

3、视力:每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4、五官端正,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牙齿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纹身,无狐臭。

5、面部表情自然,善于表达,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6、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7、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型腿,无“O”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

外语语种为英语。

注:经面试入围的考生参加并通过按空乘服务人员相关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若考生未达到以上标准,不建议报考空乘专业,否则,学校不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三)报考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我校招考条件:

1、年龄17-25周岁之间,女,身高162-173cm,男,身高173-185cm。

2、视力:双眼0.4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五官端正,面部、颈部、手臂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4、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无精神疾病史,肝功能正常。

5、面部表情自然,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形体匀称,无“X”、“O”型腿。

外语语种为英语。

(四)报考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我校招考条件:

1、年龄:18-25周岁,净身高:女163-173cm,男175-185cm;

2、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体态匀称、无纹身、无疤痕;

3、身体健康无疾病,无传染病、心脏病、无色盲、色弱等;

4、普通话标准,吐词清晰、善于表达等;

5、政审:政治可靠无前科,热爱客运服务工作,政治审查合格;

(五)报考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方向)的考生,需符合我校招考条件:

1、年龄在17-25周岁之间;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

2、视力: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0.4以上,无色盲、色弱;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心脏病,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及传染病。

(六)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报到时,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等方面的复查。

三、 招生计划

1、2020年6月22日单独招生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招生对象 学制
1 640105 酒店管理 4800 高中、中职 3
2 600302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4800 高中、中职 3
3 630301 财务管理 4800 高中、中职 3
4 630802 移动商务 4800 高中、中职 3
5 600112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4800 高中、中职 3
6 640106 休闲服务与管理(休闲体育方向) 4800 高中、中职 3
7 630604 连锁经营管理 4800 高中、中职 3
8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4800 高中、中职 3
9 6102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4800 高中、中职 3
10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4800 高中、中职 3
11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4800 高中、中职 3
12 560103 数控技术 4500 高中、中职 3
13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4800 高中、中职 3
14 580405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4800 高中、中职 3
15 580410 服装设计与工艺 4800 高中、中职 3
16 650108 服装与服饰设计 4800 高中、中职 3
17 650122 人物形象设计 8000 高中、中职 3
18 630701 市场营销(服装品牌管理方向) 4500 高中、中职 3
19 580412 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 4800 高中、中职 3
20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8000 高中、中职 3
21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800 高中、中职 3
22 65010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8000 高中、中职 3
23 540104 建筑室内设计 4800 高中、中职 3
24 600405 空中乘务 8000 高中、中职 3
25 650108 服装与服饰设计 4800 高中、中职 3
26 580410 服装设计与工艺 4800 高中、中职 3
27 540104 建筑室内设计 4800 高中、中职 3
28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8000 高中、中职 3

说明:学校只安排英语考试,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2020年9月26日单独招生

招生计划 和招生专业按照省教育厅安排执行。

四、报名、填报志愿等相关要求

(一)考生报名、填报志愿

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主教学楼303室)。

注:疫情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2:网上报名,请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lnqg.com.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时间:单招第一阶段,2020年5月16日—6月15日。

单招第二阶段,2020年8月1日—9月20日。

(二)志愿结构

志愿表中设四个有序专业志愿栏,即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栏。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将于6月18日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lnqg.com.cn)。

单招第一阶段,考生请于6月18日——6月19日登陆我校网址查询资格审查信息。

单招第二阶段,考生请于9月22日——9月23日登陆我校网址查询资格审查信息。

(四)缴费

1.考试报名费

考生报名后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单招第一阶段:交费时间:2020年5月16日—6月22日。

单招第二阶段:交费时间:2020年8月1日—9月26日。

现场报名的考生到我校财务处缴费。

网上报名的考生缴费方式: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中按要求缴费。

2.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学费收费标准见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住宿费收费标准为900元/年·人。

3.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根据辽轻院字[2013]19号文件《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关于学费、住宿费退费的说明》,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每年按10个月计费。

4.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奖、助学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等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人;二等1000元/年·人;三等600元/年·人)。校内评审委员会根据《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手册》奖学金实施方案进行评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设立的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获批后,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

(3)、其他资助方式: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自己打印准考证,如自己无法打印准考证,单招第一阶段考生请于6月20日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打印并领取准考证;单招第二阶段考生请于9月24日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打印并领取准考证。

五、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辽教发〔2020〕6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 学考 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见附件)。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二)考试

单招第一阶段考试时间:2020年6月22日;单招第二阶段考试时间:2020年9月26日。

1.高中生单招考试:

(1)、笔试: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每科满分100分,总计满分400分。

(2)、面试: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等专业需要面试,面试满分300分。

(3)、体育加试:报考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方向)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体育加试,加试科目:100米、原地推实心球、立定跳远,总计满分100分。

2.中职生单招考试:

笔试: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每科满分100分,总计满分400分。

(三)说明

1.数学、语文、英语三门课程考试内容在辽宁省2020年高考考试大纲范围内。

2.面试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体育加试内容见我校招生信息网专业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体育加试考试大纲。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考生,若已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学校不再组织面试考试,但必须参加笔试考试。

4、若已参加我校组织的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专业面试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考生,自动获得我院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合格证(报考时可自愿选择)。

5、已参加我院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校考未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我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面试。

6、学校只安排英语考试,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六、录取办法及原则

学校根据笔试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休闲服务与管理(休闲体育方向)等专业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一)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等专业录取办法:

笔试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面试考试合格的考生,以面试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按面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面试考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笔试考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二)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方向)录取办法:

笔试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加体育加试成绩之和(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时,以体育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体育加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三)其它专业录取办法:

笔试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笔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七、考试成绩、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及录取审核

(一)在学院纪委的监督下,考试成绩由教务处汇总后,签字盖章送交招生就业处,并备份存档。

(二)招生就业处按照录取办法及原则,在学院纪委监督下,进行预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四)将已审核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

说明:

1.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调整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

2.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学校招生宣传方式

学院通过官网、招生QQ群、微信等进行线上宣传,招生简章送达生源学校等线下宣传方式;不以任何方式或与任何机构联合进行有偿招生。

九、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十、新生报到和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考生咨询、成绩复核、申诉及举报电话

单招第一阶段对成绩有异议者请与6月23、24日,单招第二阶段对成绩有异议者请与9月27、28日申请成绩复核。

联系电话。

招生就业处:0411-66864822

学院纪委:0411-66864802

2020 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联系电话:0411-66864822 0411-66864899 0411-66864867

传 真:0411-66864822 QQ咨询群:332664120

网址:http://www.lnqg.com.cn

学院地址:大连市金州新区金港路288号邮编:116100

2020年单独招生 专业 计划

时间 工作内容
5月16日-6月15日 高中生、中职生单招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
6月16日-6月17日 省招办对报考我校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6月18日-6月19日 考生查询资审结果
6月20日 考生打印准考证
6月22日 考试
6月23日-6月24日 考生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
6月25-27日 录取
6月27日 考生查询录取结果
8月1日-9月20日 中职生单招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
9月20日-9月21日 省招办对报考我校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9月22日-9月23日 考生查询资审结果
9月24日 考生打印准考证
9月26日 考试
9月27日-9月28日 考生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
9月29日 录取
9月30日 考生查询录取结果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的前身是辽宁省纺织工业学校,始建于1965年,1999年并入大连轻工业学院,开办高职专科教育,2007年3月大连轻工业学院更名为大连工业大学,学院随之更名为大连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在2012年8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学院独立设置,成立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辽宁及东北地区唯一一所轻工类高等职业院校,也是大连地区唯一一所省属公办高职专科院校。2015年学院进入省示范校建设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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