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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关于调整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音乐舞蹈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统考部分笔试时间冲突考生考试安排的通知

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音乐舞蹈类省统考笔试(沈阳音乐学院考点)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统考笔试(辽宁大学考点)将于2020年12月20日同日进行,由于个别兼报两类考试的考生笔试时间冲突,为了满足相关考生考试需求,经研究,对音乐舞蹈类省统考笔试时间冲突的考生统一另行安排音乐基础课笔试时间。

调整笔试时间考生范围:2020年12月20日兼报音乐舞蹈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统考笔试,且笔试时间在同一半天内的考生,即当日上午9:00-10:30音乐基础课笔试与9:00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笔试,或当日下午13:30-15:00、17:00-18:30音乐基础课笔试与14:30广播电视编导笔试的考生。

符合调整范围要求的考生,可持《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居民身份证、承诺书、音乐舞蹈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统考笔试考场安排查询截图等考试要求材料,于2020年12月20日18:50到达考试集合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沈阳音乐学院音乐厅门前)参加音乐舞蹈类省统考音乐基础课笔试,调整后的考试时间为19:30-21:00.考试相关要求不变。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接受调整。

不符合调整范围要求的考生,不能变更考试时间及场次,须按已公布的考试时间及相关要求赴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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