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校继续招收保送生。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条件,并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2010 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保送生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教育部规定的保送条件)之一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向我校寄送中学的推荐材料。
(一) 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 、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⑴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⑵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省级赛区) ;
⑶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⑷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⑸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⑴ 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⑵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⑶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⑷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⑸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二) 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三) 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的名称是: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四) 外国语学校可继续向我校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具有保送生资格。这些学校是:天津、石家庄、长春、济南、南京、杭州、厦门、武汉、重庆、郑州、太原、成都和深圳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校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
二、申请程序
采取由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填写《江苏省2010年中学保送生情况登记表》,依照填表的要求逐项填写后,经中学校长签字盖章后,随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邮寄或送到南京邮电大学招办。
三、考核与录取
1、由我校招办组织保送生文化测试和考核,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参考考生平时成绩,综合评价,确定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的保送生名单。具体测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我校按照规定时间将拟录取保送生数据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将相关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进行集中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并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省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4、符合保送生条件第(一)(二)(三)项的考生,均可向我校申请本硕连读。
四、监督制约机制
1、南京邮电大学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
2、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一定程序进行推荐工作。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及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暂停直至取消中学今后推荐保送生资格。
五、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25)52997100、85866270(传真)
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处招生科
2、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9号(21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