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通高考音乐术科统一考试机考考场规则

  1.考试开始前40分钟,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和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须凭“广东省2018年音乐术科统一考试准考证”(简称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按时进入考场,迟到者禁止进场,并视为弃考。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

  3.考生只准带必需的文具,不得携带任何资料、书籍、报刊、稿纸、录音录像设备、有通讯功能的工具或有储存、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违者以作弊处理。

  4.每个考试时间段一开考,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5.考生入场后,需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以便核验。

  6.考生进入考场,自觉服从监考员的指挥,不得随意开启和移动计算机等相关设备。考生擅自关闭计算机、拔掉网线、拔掉电源,造成停机、数据不能传输的,取消考生机考考试资格。

  7.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意离位走动,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做考试以外的动作(如拔弄计算机开关、电源线、耳机线等)。要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卷。

  8.考试终了,考生点击交卷,确认答案全部上传至服务器后,等待监考员回收答题草稿纸、草稿纸,然后根据考点指定的路线离开考场。

  9.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纪律者和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该科考试成绩等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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