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省统考”设6个类别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和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省统考”设有美术类、书法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6个专业类别。符合条件的考生在申请高考报名时,可根据本人意愿在上述6个专业考试类别中选择一个类别报名。需要注意的是,要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统考”已开考,必须先参加我省组织的“省统考”,并在取得“省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后,才能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如果所报专业的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统考”中未开考,考生可直接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不需参加“省统考”。
明年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将新增书法类考试科目。新增的书法类考试包括临摹1、临摹2和创作3个考试科目,其中临摹1的考试范围为篆书、隶书、楷书的临摹(3种字体任选2种);临摹2的考试范围为行书、草书的临摹;书法创作要按规定内容自选书体创作。
2月8日后可查询专业成绩
省考试局提醒,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艺术类考生,不能到省外参加在我省本科第一、二批录取学校的校考,自行参加的,其“校考”的专业考试成绩将不作为本科第一、二批学校投档的依据。考生参加“省统考”和省外学校“校考”以后,经审查不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其参加“省统考”和省外学校“校考”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将被取消。
我省2014年艺术类“省统考”考试地点设在海南师范大学。“省统考”成绩将通过省考试局网站向考生公布,2014年2月8日后,考生可登录该局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名次及合格情况。(记者许欣 实习生王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