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志愿。考生报考专业须按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须填满专业志愿且不能重复填报。
(二)已被我校认定的考生,若高考成绩(实考分,下同)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者,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杏林计划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高考成绩享受优惠15分录取至认定的杏林计划专业。
注:
1.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非750分制的省(区、市)折合计算。
2.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B。
5.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地区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录取标准调整为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应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杏林计划专业。分值由我校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