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入选考生的来源省份、人数、结合考生报名时所填的专业志愿,在相应的省份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标注“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期间,根据我校在各省高校专项计划完成情况,学校在省份之间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录取时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高校专项分省计划录满为止,但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我校在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2020年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