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获得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省考生须达到该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并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江南大学且符合相关录取条件,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根据所在省(区、市)安排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
特别说明:
1、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以上(含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