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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邮电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北京邮电大学 是教育部直属、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自1955年建校以来,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全日制教育已经形成了信息背景浓郁、专业特色鲜明、学科优势突出的办学格局。学校现设有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自动化学院、软件学院、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国际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民族教育学院和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中心、体育部等15个教学单位,以及网络技术、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感知技术与产业3个研究院,并设有研究生院。目前,学科专业已经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军事学、教育学、哲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涉及22个一级学科。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硕、博学生及留学生共约22000名,正式注册的非全日制学生约30000名。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科学选拔人才,我校在2015年本科招生工作中继续开展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外语类保送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我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5年1月12日——2015年1月18日)。凡符合我校外语类保送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点击“快捷通道”栏的“报名系统”,注册后登录系统开始报名,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报名信息,网上报名须上传个人照片。点击“提交”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其他格式无效)。

2.考生在报名申请中填报专业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可以申请我校的英语、日语专业,理工类考生可以申请我校的英语专业。

3.中学核实及盖章:打印的报名申请表必须填写高中阶段相关科目成绩及年级排名,且须经中学主管校长核实信息、签署意见、盖学校公章。

4.寄送报名材料:报名申请表、获奖证明材料、考生个人陈述(说明申请理由、学习能力、英语水平、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方面情况,必须由考生本人手写,字数1000字以内)等。考生须按以上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在2015年1月22日之前寄至我办(以我校收到报名材料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由于其他快递方式可能无法将考生报名材料直接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建议考生采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报名材料,同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外语类保送生报名”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6

电话:010-62282045

5.学校收到材料后,将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显示,考生可登录查询。

三、选拔程序

我校招生办公室、相关学科专家和纪检部门共同参与,实施外语类保送生选拔工作。

1.初审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中学的推荐情况等综合考虑,进行资格初审。

考生可于2015年1月23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看初审通过的考生公示名单,也可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个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的通知。

2.报到

通过我校初审的考生,须按照我校《北京邮电大学2015年外语类保送生考核通知》的要求,在2015年1月25日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办理报到手续,参加考核。《北京邮电大学2015年外语类保送生考核通知》将于2015年1月23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3.考核

2015年1月26日进行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英语。笔试结束后,考生须参加我校针对外语类保送生组织的英语面试。

4.确定入选名单

根据考生的笔试及面试成绩,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名单。

5.公示和录取

外语类保送生入选考生名单确定后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我校外语类保送生资格。学校寄发预录取通知书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四、其他

1.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外语类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由中共北京邮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我校纪委办公室:邮箱jjjc@bupt.edu.cn;电话010-62281998。

2.对在我校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考生的入选资格,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同时,将上报我校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取消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3.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4.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

电话:010-62282045传真:010-62283407

电子邮箱:zsb@b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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