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期间,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必须指派一名专职干部领队,如县招生办因特殊情况不能派出领队,应指定一名学校带队教师任领队,负责本辖区考生体育高考期间的管理工作。领队和考生要服从考点的管理,配合考点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参加考试的考生须购买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各市、县要加强对带队老师和考生的管理与教育,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对违纪舞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我办将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
其他
2021年我区体育高考工作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出台新的体育考试招生政策,则按教育部新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