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师范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 :2012年,天津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计划招生55人,其中,田径项目拟招生35人,龙舟项目拟招生14人,桥牌项目拟招生6人。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012年天津师范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招生办法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程序,对符合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所有考生预测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后期测试工作,如最终测试合格,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信息按照规定实行三级公示。即本学校公示、生源所在地招生办信息网公示、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示。未经公式的考生不予录取。
2012年天津师范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录取: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录取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实具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由我校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录取。获得国际健将、运动健将以及部分一级运动员证书之一的考生,可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天津市单独考核,单独考试的一级运动员招生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