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补报工作的通知 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已于2019年11月19日结束。少数考生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段内报名,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经我院研究决定,定于4月13日-24日,进行高考报名补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次补报工作只受理尚未报名2020年普通高考文史类、理工类和体育类(冰雪除外)的考生报名。
二、报名办法
补报名工作仍实行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结束后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相关政策和报名办法,请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网站,查看《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2019年10月22日印发)。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请考生在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前,及时与户籍地招考机构电话预约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时间。
三、网上补报、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时间
网上补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上午9:00时开始,2020年4月17日16:00时截止。
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时间:2020年4月20日上午8:30时开始,2020年4月24日下午17:00时截止。
四、工作要求
1.各级招考机构要做好补报名的宣传和服务工作。
2.各级招考机构要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院〔2019〕73号)要求,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3.受疫情影响,为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各级招考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名确认场所要保持空气流通,考生进入室内前必须测量体温和消毒,出示健康码。室内考生不得超过3人,人与人之间必须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考生在采集照片时除外),每天上、下午工作开始和结束必须对报名确认场所进行消毒。
4.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从国内外(境外)疫情高风险地区返回报考的考生,非个人原因没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确认的,各级招考机构要做好登记,逐级上报,按特殊情况进行处理。
5.各级招考机构要合理安排考生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时间,合理安排电话预约、设置等候区、安排专人引导等形式,确保现场确认人员分散,不在短时间内聚集,为补报名考生提供必要的服务。
6.补报工作结束后,各市(行署)招考机构下载所有报名数据,重新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核查,重点对非应届毕业生、外省身份证号、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贫困县等考生的报考资格会同当地相关部门进行认真核查,并按要求对这部分考生的相关数据逐级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