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招院校
经省教育厅批准2020年开展 高职 单招的院校(以下简称招生院校,具体名单见江西教育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另行公告)。
2、单招对象
已取得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3、单招方案
各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规定,按照本《单招办法》要求,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优势等实际研究制定高职单招工作方案并尽早向社会公布。
4、单招报考
1.报考时间:考生在3月2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领取报考高职单招密码,3月2―7日在网上填报报考院校,逾期不予办理。
2.报考方式:实行“网上报考+报考确认”形式。“网上报考”即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报院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院校及不超过5个专业。在规定的报考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一次报考志愿。“报考确认”即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网上报考的院校进行现场确认,签订《江西省2020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被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2020年6月举行的统一高考。
3.报考确认:单招院校于3月10日前在“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下载报考本校考生数据。考生凭二代身份证于3月14日到所报院校报到,现场签订《承诺书》、缴费、确认考场(领取准考证)。收费标准由招生院校按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5、单招考试
高职单招选拔应体现职业技能教育的特色,采取“文化素质考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技能导向,逐步加大技能测试分值比重。
1.考试要求:招生院校应组建命题专家组,由专家组根据招生专业的特点设计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考试内容应包括“文化素质考试+技能测试”两部分,总分满分为450(各科目分数由学校自行确定)。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类专业可以加试外语。技能测试应根据招生专业的特点和特色设计测试内容或项目。鼓励招生院校之间开展命题协作或联合考试。
2.考试时间和地点:3月15日上午开考,考场由招生院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要求安排。
3.考试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的规定及要求,监考人员要认真查验考生身份,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加强诚信教育。加大巡查力度,切实维护高职单招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秩序。
6、单招录取
(一)录取原则
招生院校应合理确定文化考试分数和技能测试分数的录取控制线,按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高职单招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各校的单招计划和单招专业,不得违规突破。考生在录取后不得退录。
(二)优惠政策
高职单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
(三)录取安排
1.3月25日前,招生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
2.3月30日前,招生院校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同时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4月3日前,招生院校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寄发本校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说明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学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参加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 高考体检 ,高校在录取后可根据考生高考体检及新生入校后复检的结论,对涉及限报的考生可进行调整专业以及退学、休学等处理。
3.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4.招生院校必须严格加强考生现场确认和录取环节的规范管理,严防工作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