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西南政法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2年 西南政法大学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项目为田径和排球, 招生计划 为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招生总计划的1%。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均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程序

(一)符合教育部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考生,原则上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起至2012年2月13日止登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二)网上报名后,须于2月14日前(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以邮戳在2月14日前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

1.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并打印的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

2.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的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的复印件等;

3.身份证复印件。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401120电话:023-67258829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

四、资格审核

西南政法大学对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西南政法大学组织的测试。但西南政法大学进行的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西南政法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并且测试成绩合格。

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网上报名结束后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不另行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五、选拔考试

(一)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月下旬(具体时间及考录细则将通过我校招生网予以公布)。

(二)准考证领取事宜

1.领取时间及地点将通过西南政法大学招生网予以公布。

2.请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携带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备查。

六、录取条件

(一)参加西南政法大学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即可;

(二)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考生,由西南政法大学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经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核合格后,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七、附则

(一)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二)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并被录取的考生,按西南政法大学当年政策享受新生奖学金。

(四)本简章由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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