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2年 北京师范大学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一、招生对象。具有本招生简章限定项目体育特长,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012年北京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二、招生项目女子足球、女子篮球、女子橄榄球、田径、健美操,共计划招收30人。注:1.该 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2.未列出的运动项目2012年不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2012年北京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三、报名1、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及邮寄材料2012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缴费(//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时间为2011年11月10日-12月17日。网上报名后,申请考生须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缴费。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申请考生须通过网报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其它格式无效),按申请表上的要求于2011年12月19日前寄至: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高水平运动管理中心,邮编:100875(以寄件日邮戳为准)。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一级运动员或运动健将或国际健将称号获得者,可根据自身测试情况自愿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申请者须携带专项测试准考证及身份证于12月26日下午14:00-16:00在本科招生办公室(主楼A101)进行相关报名缴费。

2012年北京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录取原则:1.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须参加与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对应项目的省级测试并合格,方可按我校录取原则录取。2.我校将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以及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资格考生。3.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资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微博)专业志愿时,可选报法学专业、教育学专业、体育教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4.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要求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即予录取。5.对参加学校文化课单考者,我校设置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并根据运动队重点项目的实际需求,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6.学校有权利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药检不合格者不予考虑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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