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2020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
一、招生项目及名额
2020年计划招收田径、足球、武术、乒乓球项目共计50人,各项目招生名额如下:
项 目 | 小项/位置 | 名额(人) |
田径(0-17人) | 100米 | 男0-1、女0-1 |
200米 | 男0-1、女0-1 | |
400米 | 男0-1、女0-2 | |
800米 | 男0-1 | |
100米栏 | 女0-1 | |
110米栏 | 男0-1 | |
400米栏 | 男0-1、女0-1 | |
跳高 | 男0-1、女0-1 | |
跳远 | 女0-1 | |
三级跳远 | 男0-1 | |
铅球 | 女0-1 | |
足球(0-11人) | 前锋、前卫、后卫 | 男0-11 |
守门员 | 男0-2 | |
武术(0-11人) | 长拳类 | 男0-2、女0-2 |
南拳类 | 男0-2、女0-2 | |
太极类 | 男0-2、女0-2 | |
传统类 | 男0-2、女0-2 | |
乒乓球(0-11人) | —— | 女0-11 |
合 计 | 50 |
说明:
足球项目文化统考组限招湖北省考生。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田径项目: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三年在省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
2.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在省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且运动成绩达到或超过以下标准者方可报名(以提供的比赛成绩册为准)。田径项目报名成绩要求:
项目名称 | 成绩标准(男子) | 成绩标准(女子) |
100米(电计) | 10.93 | 12.84 |
200米(电计) | 22.02 | 27.20 |
400米(电计) | 50.00 | 1:02.14 |
800米(电计) | 2:02.00 | - |
100米栏(电计) | - | 15.30 |
110米栏(电计) | 14.73 | - |
400米栏(电计) | 58.00 | 1:06.60 |
跳高 | 1.92米 | 1.56米 |
跳远 | - | 5.30米 |
三级跳远 | 14.30米 | - |
铅球(4公斤) | - | 12.50米 |
(二)足球项目: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两名;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注:不接受参加过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报名。
(三)乒乓球项目: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全国比赛前八名,或省级比赛团体前二名或单项前三名。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省级比赛团体前二名或单项前三名。
注:不接受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联赛及全国乒乓球锦标赛(不包含预赛)、全运会的运动员(包括注册、报名和参赛)报名。
(四)武术项目: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队员。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特别提示:
1.报名条件中的比赛范围。
全国、国际比赛:(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举办的比赛;(2)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3)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或全国各单项协会主办的比赛;(4)教育部组织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
省级比赛:(1)以各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比赛;(2)各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承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3)各省体育局或各单项协会主办的全省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
2.近三年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17年7月1日—2020年3月1日。
3.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否则报名无效。考生的运动等级证书授予日期为2020年3月1日前。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于2020年2月22日9:00至2月28日17:00登陆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所填写测试项目须与本人等级证书上测试项目一致。如出现两个或多个级别和小项证书,以最新的项目为准。报名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标注为“文化单招”的专业(项目),其他考生选择标注为“文化统考”的专业(项目),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确认后不得修改。
2.报考“文化单招”的项目的考生应同时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上报名文化考试。报考武术项目的考生应在上述平台报名专业测试。具体报名方法、测试时间以该系统为准。
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名单于3月13日在湖北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测试安排
1.报考我校田径、足球、乒乓球项目的高水平运动队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且在测试前一天进行现场确认。测试时间:暂定3月下旬(以3月中旬公布的测试须知为准)。
2.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考生身份证、学籍(学历)证明、运动员等级证明、有关竞赛秩序册及成绩册原件,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材料审查通过并办理缴费等相关手续后,领取准考证。收费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
3.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的运动员文化课考试。
五、录取办法
1.我校将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根据专项测试成绩(武术项目以体育总局科教司举办的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招生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为准)、文化课成绩和我校建队需要,分项目排序确定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名单。
2.2020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成绩优惠录取政策分为三类:文化课单独考试招生和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省份二本线65%、二本线。这三类的录取名额分别为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总 招生计划 数的20%、30%、50%。
3.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报名时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组,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在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将按照专项成绩(分项目)择优录取。
4.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
5.凡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的考生,还必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相应要求。
六、监督机制
1.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举报电话:027-88663907,邮箱:jiwei@hubu.edu.cn。
2.合格考生名单以及有关录取结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湖北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凡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
1.录取的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入校后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专业学习必须在学校统一安排下进行。
2.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湖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对有关工作有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3.咨询与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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