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华中科技大学公布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政策,为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招生范围在湖北、湖南、河南、江西、浙江、山东、广东、广西、北京9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基础上,增加四川、江苏、安徽、陕西、福建(限理科)5个省。
以上1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学生;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在某学科领域专业刊物上发表具有研究价值的科技论文且经该校专家认可的学生;具有文学创作天赋或特长,高中阶段在省级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或有专著出版且平时成绩优秀的文科学生;高中学习阶段,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省级荣誉称号的学生;省级重点中学推荐的综合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具有一定的语言学习潜质且高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外语类竞赛获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学生。
为提高工作透明度,华中大将在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中加大公示力度,报名情况、考生入围资格等信息除在华中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hust.edu.cn/)上公示外,还将在获入围资格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使招生工作更透明、更公正、更规范。
如果考生想参加华中大自主选拔录取,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录该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名表。此表需由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提出推荐意见,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一并寄送该校学生工作处招生科。
省级重点中学推荐的综合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由中学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网上报名序号等,加盖学校公章后寄到该校学生工作处招生科。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20日(以邮寄报名表的时间为准)。
华中大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理科的笔试科目包括数学、物理、英语、综合能力测试,文科笔试科目为数学、语文、英语、综合能力测试;对于外语类、文科类考生该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面试。
该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控制在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左右,所有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华中科技大学,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安排,学校即可录取。
为进一步适应社会对外语人才的需求,提高外语人才培养质量,华中大2010年计划招收15名英语保送生。这15名英语保送生将在具有推荐外语保送生资格的17所外国语中学选拔。
17所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名单
天津外国语学校
石家庄外国语学校
太原外国语学校
长春外国语学校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浦东校区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浦西校区
南京外国语学校
杭州外国语学校
厦门外国语学校
南昌外国语学校
济南外国语学校
郑州外国语学校
武汉外国语学校
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
深圳外国语学校
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
成都外国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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