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素质教育,选拔创新型拔尖人才,根据教育部2009年关于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继续通过自主选拔方式,招收创新型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各省级示范性高中应届毕业生,可报名申请:
1、学习优秀生:学习成绩始终名列所在中学年级前茅,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学生。
2、理科特长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各项理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对物理学、化学专业具有浓厚兴趣的理科特长学生。
3、文科特长生:高中阶段在文史哲等基础学科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对国学、党史研究具有浓厚兴趣的文科特长学生。
4、美术特长生:具有一定美术理论基础,对美术学具有浓厚兴趣的美术特长学生。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北京地区考生:我校根据北京市各中学高中毕业生质量、近五年考取我校学生人数的情况,确定少量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投放相应推荐名额。由中学推荐的考生,凭我校发放的验证码登录中国人民大学招生网报名系统,按提示完成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考生如申请理科特长生、文科特长生、美术特长生类别,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其他地区考生:符合选拔条件的考生,登录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完成报名,并打印报名表。
2、《中学推荐信》:从招生网下载并打印《中学推荐信》,由中学负责填写学习成绩、评语和推荐意见,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3、《个人申请》:通过《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200字(A4纸三页以内)。《个人申请》要求由考生本人手书。
4、材料装订和邮寄:将《报名表》、《中学推荐信》、《个人申请》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作品等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中学负责收齐本学校所有报名考生的材料,用快递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录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三、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选拔最优秀的部分考生参加冬令营活动。
2、选拔测试:初审合格考生到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冬令营的自主选拔测试。测试内容包括文化课笔试(含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面试,申请理科特长生的考生须加试一门物理学或化学笔试。
3、确定资格: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及综合测评结果,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名单。资格生名单在人大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4、中学公示:中学须将被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名单在校内公示。
四、录取办法
1、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户口所在地要求参加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国人民大学。
2、报考“学习优秀生”类别的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正常录取线下30分(750分制情况下),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点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学习优秀生可在我校在当地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选择报考专业,根据高考成绩并参考考生特长和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3、报考理科特长生、文科特长生和美术特长生类别的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线,我校将予以录取。理科特长生须报考物理学或化学专业;文科特长生须报考人文科学试验班(国学)或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专业;美术特长生须报考美术学专业(且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测,成绩合格)。
五、测评及监督机制
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委员会将依据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统一的测评标准。同时,由学校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在选拔过程中,学校纪委全程参与。
六、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日至11月16日
2、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11月24日(以我校接收时间为准)
3、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08年12月5日后
4、网上缴费时间: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
5、自主选拔测试时间:2009年1月2日至4日
七、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咨询电话:010-6251134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邮政编码:100872
八、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自主选拔录取政策因省而异。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我校在招生网发布的新信息为准。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200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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