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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05年保送生选拔录取办法

。保送生选拔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经学生本人申请、中学正式推荐,并按照我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交有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认定为我校保送生人选。

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⑴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⑵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⑶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⑷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⑴ 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⑵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⑶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⑷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二、招生程序:

  我校保送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推荐方式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1.符合我校保送生招生条件的学生可进入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名表,并交所在中学填写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以及中学推荐意见,再将报名表原件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寄送我校学生工作处招生科。考生也可向我校索取报名表。

我校网址:http://student.hust.edu.cn/zhaosheng或http://202.114.11.157

报名截至时间:2005年3月1日(以邮寄正式报名表的时间为准)

2.申请材料提交后,我校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我校将结合学生各项成绩及专业志愿,确定保送生人选和录取专业。对于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以及获得省级赛区数学或物理学科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我校将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对于其它获奖学生,我校将根据其获奖情况安排相关专业学习。

4. 被我校认定的保送生人选,如体检、政审合格,我校将按照各省级招办的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内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并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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