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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2005年保送生招生实施办法

招办(2005)3号

  2005年我校继续从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保送生。保送生选拔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经学生本人申请、中学正式推荐,并按照我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交有关材料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可认定为我校保送生人选。

  二、招生程序:我校保送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推荐方式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及高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正式推荐,根据我校招收保送生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http://xszj.njau.edu.cn/zsxx/)下载。申请表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经中学盖章后于2月28日前邮寄到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2、申请材料提交后,。

3、3月20前我校组织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考核(包括文化考试与专家面试),专家组对学生作出综合评价。

4、3月底前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确定拟保送生名单,并将预录名单报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拟保送名单在中学和我校指定媒体上公示。

5、被我校认定的保送生人选,我校将按照各省级招办的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内
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并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三、本实施办法由南京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O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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