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和引导部分学习成绩优良、相关学科成绩突出的学生报考我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6年继续招收保送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招生对象
,并经所在中学推荐,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招生办法
1、报名时间:竞赛类获奖保送生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2月1日,外语类保送生报名截止时间为2005年12月15日。
2、申请程序:考生登陆我校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在填妥网上相关信息后下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送生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连同申请材料邮寄至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内容包括:中学推荐信、原始成绩单(包括在中学排名)、个人陈述、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等。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再退还。
3、报名截至日期后,我校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选拔优秀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及文化测试,文科考核数学、外语;理科考核数学、外语、物理(或化学),在综合考虑文化测试、面试、中学期间学习情况及学生专业志愿的基础上,确定保送生人选和录取专业。
4、确定的保送生人选,经资格审查合格、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
5、经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的已录取的保送生,不可再参加高考。我校于2006年6月底前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6、外语类保送招生实施办法,详见我校致各外国语中学(学校)保送生招收函件。
三、监督机制
1、保送生的选拔工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学校成立由招生办公室、教务处、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保送生工作小组,具体执行选拔工作。
2、由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工作人员,安排保送生选拔工作的进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予监督。
3、考核结果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确认后,被认定的保送生名单须在考生所在中学张榜公布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方能确定最终录取资格。
4、中学及学生本人应当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生的保送资格并将情况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四、相关政策
竞赛类获奖的保送生,我校将根据获奖等级及选拔成绩,对特别优秀者给予新生特别奖学金或奖学金、学士—硕士连续培养资格或直接进入强化班、工科研究班学习资格;由外国语学校选拔的特别优秀的保送生将根据综合成绩给予类似奖励。
五、本实施方案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5年11月1日
附录一:
1、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全国决赛的名称: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2、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
(1)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3、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4、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试办三年制高中理科试验班的通知》(教基[1993]9号)文件精神,在北京大学附中、清华大学附中、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举办的“三年制高中理科试验班”中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5、根据外语院校以及其他高校外语系,对报考外语专业考生的特殊要求,部分外国语中学(学校)可继续向有关高校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具有保送生资格。全国现有15所具有保送资格的外国语学校:南京、上海、杭州、天津、济南、郑州、厦门、长春、武汉、重庆、成都、太原、广东、深圳、石家庄。各校推荐的比例不超过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总数的20%。上述外国语中学(学校)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只可报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外交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6所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外语系、专业。
附录二: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生特别奖学金及新生奖学金的等级与金额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元)
新生特别奖学金一等 30000
新生特别奖学金二等 20000
新生特别奖学金三等 10000
新生奖学金一等 5000
新生奖学金二等 3000
新生奖学金三等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