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体育学院2013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吉林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吉林省省属二类普通本科体育专业院校。校园占地面积62.7万平方米,有南岭和临河两个校区,设有七个专业和一个专业方向,同时拥有四个硕士研究生专业。学院秉承“厚德博学,育人夺标”的办学理念,“学术立院、特色固院、人才强院、文化兴院、依法治院”的办学思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具有世界水平的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和各类体育专业人才。2013年依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经吉林省教育厅批准,继续按国家计划内招生,招收艺术类表演专业本科生。

  一、招生计划、地域、学制、办学类型及培养层次

  我院属于省属二类普通本科高等院校,2013年艺术类表演专业全国拟招收200人;学制四年;修满规定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学院颁发教育部承认的本科毕业文凭,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注:专业招生计划如有调整,以考生所在省招办公布为准)

  省份   拟招生计划

  山西   20

  辽宁   20

  河南   20

  浙江   20

  内蒙古  30

  招生专业:表演专业(体育表演方向)

  二、课程设置

  主项提高课、副项提高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人生设计、大学英语、文学欣赏、计算机基础与信息社会、艺术概论、体育艺术概论、表演概论、基础乐理、体育美学、运动人体科学基础、教育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育赛事表演赏析、芭蕾基础教育、健美操教育、艺术体操教育、体育舞蹈教育、瑜伽教育、形体礼仪教育、体育艺术表演与创作、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军事理论、军事技能等课程。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

  4、身高要求:男1.70米(含)以上,女1.60米(含)以上。

  (二)专业要求

  具有一定专业训练基础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体育运动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报名及考试

  (一)考生必须参加户籍所在地省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表演专业统考;

  (二)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省招办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课考试。

  五、录取办法

  考生参加户籍所在地省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表演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该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六、收费标准

  学费:9000元/学年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5267666

  学院地址:(南岭校区)长春市自由大路2476号;(临河校区)长春市临河街5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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