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均在校本部办学,具体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裕农路70号 邮编 110161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0.6万平方米(约合458.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5平方米;生师比20.7;专任教师41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16.4%,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4.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916.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123.0元;图书32.5万册,生均图书37.5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我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录取男女生比例: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学费(元/年/生)

1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4800

2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智能制造)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4500

3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4500

4

560103

数控技术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4800

5

560111

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4500

6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4500

7

560204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4800

8

560601

飞行器制造技术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4800

9

56011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4800

10

560106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4800

11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4800

12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4800

13

5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4800

14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4800

15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4800

16

560112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无损检测)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待定

17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4500

18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4500

19

560203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4500

20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4500

21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4800

22

560303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4800

23

560308

电梯工程技术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待定

24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5000

25

610205

软件技术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5000

26

610302

移动通信技术

三年

最长5年

理工

5000

27

610304

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

三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待定

28

630302

会计

三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4000

29

630701

市场营销

三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4000

30

630903

物流管理

三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4000

31

630801

电子商务

三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4500

32

670301

文秘

三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4000

33

670202

商务英语

三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4500

学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我校住宿标准为8人间,住宿费800元/年/生,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院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助等多种措施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学生圆满完成学业。

(1)学院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每年在品学兼优的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和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同时在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和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元/年)。

(2)学院积极为贫困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3)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4)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孤儿学生可以提出学费减免申请,由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执行。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为分数优先。对投档考生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根据考生数学、语文和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联系电话:024-88045088、88045361                

7.学院网址:http://zs.ltcem.com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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