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 :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

总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总院,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汽车分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分院,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124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5.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1575平方米,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9平方米;生师比18.2;专任教师73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8.2%,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3.3%。教学仪器设备值8868.2万元,图书53.9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除总院应用英语、商务英语、旅游英语要求英语语种外,其他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除总院应用日语安排日语教学外,其他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2.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

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  类

学费(元/年/生)

1

530102

供用电技术


3

6

理工或文史

 4500

2

530702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

3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

4

540501

建设工程管理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9800(软件学院)

5

540502

工程造价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9500(软件学院)

6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6

理工或文史

4500、5000(汽车分院)、9800(软件学院)

7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

8

560103

数控技术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

9

560106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3

6

理工或文史

 4500

10

56011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3

6

理工或文史

 4500

11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6

理工或文史

 4500

12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3D打印技术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

13

560204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

14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6

理工或文史

 4500、5000(汽车分院)

15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6

理工或文史

4500、5000(汽车分院)、9800(软件学院)

16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

17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

18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

19

5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

20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

21

600602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3

6

理工或文史

4500、9800(软件学院)

22

6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6

理工或文史

4500、9500(软件学院)

23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

24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

25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

26

610205

软件技术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9800(软件学院)

27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

28

6102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9800(软件学院)

29

610301

通信技术


3

6

理工或文史

 4500

30

630201

金融管理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

31

630206

投资与理财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

32

630302

会计


3

6

理工或文史

 4500

33

630302

会计

电算化

3

6

理工或文史

 9500(软件学院)

34

630604

连锁经营管理


3

6

理工或文史

 4500

35

630701

市场营销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

36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

37

630801

电子商务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

38

630903

物流管理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9500(软件学院)

39

640101

旅游管理


3

6

理工或文史

 4500

40

640105

酒店管理


3

6

理工或文史

 4500

41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

42

650124

摄影与摄像艺术


3

6

理工或文史

 5000

43

670202

商务英语


3

6

理工或文史

 4500

44

670203

应用英语


3

6

理工或文史

 4500

45

670204

旅游英语


3

6

理工或文史

 4500

46

670206

应用日语


3

6

理工或文史

 4500

47

670301

文秘


3

6

理工或文史

 4500

48

690301

老年服务与管理


3

6

理工或文史

 4500、9500(软件学院)

49

670102K

学前教育


3

6

理工或文史

 4500

50

640301

会展策划与管理


3

6

理工或文史

待定

51

640106

休闲服务与管理


3

6

理工或文史

待定

52

610215

大数据应用技术


3

6

理工或文史

待定

53

560610

无人机应用技术


3

6

理工或文史

待定

54

610105

智能终端技术与应用


3

6

理工或文史

待定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按专业不同分别为4500/年/生、5000/年/生、9500/年/生、9800/年/生;住宿费1000、1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对全日制学生的资助政策,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

(1)奖学金

A.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C.沈阳市政府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

D.学校设立的综合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300元/年、单项200元/年)(非贫困生)

E.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2)助学方式

经学校认定的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学生,可依据不同的申报条件提出以下资助申请:

A.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

B.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

C.沈阳市政府助学金(1000元/年)

D.勤工助学

E.学费减免(针对孤儿学生)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七、录取办法说明

1. 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院根据各招生省(市、区)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 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有志愿考生无法完成计划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在录取专业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如数学相同再看英语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英语成绩)

辽宁省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采用分数优先录取,即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志愿清,即按计划数、专业志愿顺序及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完成计划则不再查看第二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未录满则在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中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

6. 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4-88252211  024-88251995  

网址:http://www.vtcsy.com    邮编:110045

7.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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