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13年美术招生简章

华侨大学2013年美术招生简章

  国家重点建设大学

  国家部委直属的公办综合性大学

  中国著名华侨高等学府

  国家面向海外开展华文教育的主要基地

  在校生3万余人,来自近40个国家和地区

  港澳台和外国学生5000余人

  全国华侨、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最多的大学之一

  本科一批招生(重点本科批)或本科提前批招生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最佳中国魅力城市)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获得联合国最佳人居奖的海上花园城市)

  >建校概况:学校1960年由国家创办于福建省泉州市,2004年在厦门市兴建新校区,学校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国家领导人廖承志、叶飞亲自担任首任、次任校长,教育部副部长、知名文字学家韦悫曾担任代理校长。现任校长为华文教育专家、博士生导师贾益民教授。

  半个世纪以来,学校共培养海内外各类人才15余万人,其中境外学生5万余人。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预科、高职

  >学校校址:

  学校在泉州、厦门两市设有校区,校园总面积226.8万平方米(厦门校区占地127.9万平方米)。

  >办学规模:学校现有26个学院,81个研究机构,70个本科专业,11个学科门类。现有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拥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教育部工程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

  目前有各类在校生3万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生3200余人;来自近40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港澳台和外国学生5000余人,是全国境外学生最多的大学之一。

  >师资力量: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在1222名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人员52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3%;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有46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7.64%。现有双聘院士1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多名,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

  >对外交流:学校在美国、泰国、印尼、菲律宾及香港、澳门等地设有办事机构,已同境外80多所高等院校和文化机构签订了双边协议或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每年选派近百名在校生前往美国、日本、泰国、德国、英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学习。与西安交通大学合作培养本科生,每年选派部分学生到西安交通大学学习一年。

  >校园文化:学校以优秀中华传统文化为主导,推进素质教育,形成了“一校两生、因材施教”的教学特色,“一元主导、多元交融”的校园文化。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生专业、层次、学制、科类及计划

  1.招生专业

  ●美术学(中国画、油画方向)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室内设计、建筑与城市环境设计方向>)

  2.报考科类:文理兼收(具体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3.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表(具体以最后下达各省级招办的招生计划为准,各考点的招生范围详见考点要求):

学院

专业代码、名称及方向

招生计划

层次

学制

我校专业单考

承认省级专业联考

其他

黑龙江

河北

湖南

湖北

安徽

广西

福建\江苏\山西\河南\山东\四川\重庆\辽宁

美术学院

1305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室内设计>)

158

12

17

16

19

19

12

52

11

4

130401

美术学(油画、中国画)

30

2

3

3

3

3

2

14

 

建筑学院

130503

环境设计(建筑与城市环境设计)

40

2

3

3

3

3

2

17

7

   

228

16

23

22

25

25

16

83

18

  
  二、报考条件

  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报考条件,并取得省级招办颁发的美术类专业合格证,且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非色盲、非色弱。

  三、报名与考试

  (一)专业考试

  1.承认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美术联考成绩

  福建省、江苏省、山西省、河南省、山东省、四川省、重庆市、辽宁省等8个省(市、自治区)的考生,凭所在省份的美术联考成绩报考我校。

  2.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

  黑龙江、河北、安徽、湖南、湖北和广西6个省份已取得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参加专业校考),可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现场参加专业课报名考试,不接受函报,不得跨省参加考试。

  (1)报考时间、地点和招生范围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考试地点

招生范围

黑龙江省东方学院

11112

113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

黑龙江省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1617

118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青山路14

广西自治区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11920

124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常青5

湖北省

河北省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12425

127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信工路18

河北省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馆)

12829

130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湖南省

安徽省艺术职业学院

21920

221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

安徽省


 (2)考试科目、考试内容、用笔要求等

科目

考试内容

考试用纸

时间

用笔要求

满分

素描

人物头像默写

8开画纸

2小时30分钟

铅笔或炭笔

100

速写

人物默写

8开画纸

30分钟

铅笔或炭笔

30

色彩

静物默写

8开画纸

2小时30分钟

水彩或水粉颜料

100



  特别提醒:各科考试均不得在试卷上喷洒任何化学物品。请按规定的笔和考试要求作画,否则将被视为违规,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成绩。

  (3)报名须备资料

  ◆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美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原件。

  ◆专业统考合格证原件。

  (4)考生凭本人“三证”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即: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证和我校颁发的专业准考证。

  (5)交通及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自备颜料、画具。

  (二)文化课考试

  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四、收费标准(币种:人民币)

学费

住宿费

备注

学生公寓

普通宿舍

7800/

1200/

500/

以当年物价主管部门核定为准,按学生在校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五、成绩公布

  我校将根据下达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合格线,考生可于2013年3月25日前后上网(网址:http://zsc.hqu.edu.cn)查询,一并公布专业排名、专业合格线,我校不再另行邮寄《专业课合格通知单》。

  凡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的考生,即可填报我校的志愿。我校将根据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报送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六、志愿填报

  1.福建省、辽宁省、江苏省、山西省、河南省、山东省、四川省和重庆市8个省份,按省级专业联考成绩录取,考生按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规定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2.黑龙江、河北、安徽、湖南、湖北和广西6个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达我校美术类专业合格线,方可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七、录取办法

  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按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美术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出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我校的专业考试成绩,以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环境设计(建筑与城市环境设计方向)录取时考虑数学单科成绩。录取结果经省市招生部门审批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八、复查与入学

  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考生随时进行专业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九、招生专业简介

  美术学院(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

  ▲设计学类(设视觉传达设计<含动画方向>、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方向>3个专业)

  主要课程:标志设计、版式设计、商业广告、包装设计、展示设计、网页动画设计、人机工程学、工程材料、产品设计、模型制作、公共空间设计、园林与景观、环境艺术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等。

  就业方向:主要在各种设计公司、企划公司、广告公司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设计、企业策划及广告创意等工作。

  ▲美术学专业(设油画、中国画2个方向)

  主要课程:素描造型基础、风景写生、油画肖像、油画材料技法、油画专题研究、油画人体、油画创作、艺术考察、中外美术史、白描、水墨人物写生、山水画创作、写意花鸟、重彩画、书法等。

  就业方向:主要在各类大中专院校从事美术教学及研究,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文艺团体从事宣传创作工作。

  建筑学院(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

  ▲环境设计(建筑与城市环境设计方向)

  主要课程:设计基础、建筑结构、建筑物理、设计史、园林史、景观设计学、观赏植物学、计算机辅助设计、装饰材料与构造、城市绿地景观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等。

  就业方向:在建筑、城规及相关部门从事建筑装饰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及相关的科研、教育、管理与开发等工作。

  十、本简章解释权归华侨大学招生处。

  十一、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招生处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邮编:362021

  电话:0595-22695678

  传真:0595-22691575

  网址:http://zsc.hqu.edu.cn/

  华侨大学美术学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邮编:362021

  电话:0595-22693646

  华侨大学建筑学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邮编:361021

  电话:0592-616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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