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肩负着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以及原创性高新技术开发的使命,学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哲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目前,学校拥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设有产品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2个本科专业,本科毕业均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一、专业介绍
产品设计专业隶属于北京化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该专业立足于现代社会对于设计消费的快速增长,力求培养具有高设计水平和广阔国际视野的优秀设计师。我校产品设计专业发展至今,已取得了许多成绩。专业教师编著高校教材45部,专著28部,发表论文累计280篇,参加国内外设计类、绘画类等比赛获得最高奖项、荣誉称号30余个。本专业本科生、研究生现已发表论文70篇,参与国内外设计比赛获得奖项80余项;该专业已与英国北安普顿大学签订“2+2”、“2+2+1”、“3+1”、“4+1”本科、硕士联合培养项目,英国布拉德福德大学签订“2+2”本科和“2+2+1”本科、硕士联合培养项目,与韩国东西大学签订“2.5+1+0.5+2”本科、硕士联合培养项目,与台湾南台科技大学签订校际交换项目,现已有40多名学生赴英国、荷兰、美国、澳大利亚、韩国、台湾等地参加了留学进修和学生交换,使学生开阔视野。产品设计专业注重培养学生掌握产品设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学生在产品造型艺术设计、商业环境艺术设计、平面广告设计、人机工程、生产工艺等方面具有较为深厚的理论知识和扎实的设计技能。学生毕业后主要在企事业的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专业设计公司等从事产品设计、广告设计、环境设施设计、展示设计及其教学和科研工作。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隶属于北京化工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该专业具有较强的师资队伍,博士学位的教师占80%以上,特色研究方向包括动画制作、游戏开发、影视编辑、数字图像处理、智能系统工程、软件测试、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与信息服务等,在行业内具有鲜明特色和较高知名度。在人才培养方面不仅强调学生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而且注重学生的科学研究、工程实践和创新能力培养。多年来,学生在参加的各类大学生国际和国内学科竞赛中屡获优异成绩。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英国、法国等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密切的教学和科研合作,实现了多类型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如联合培养、出国实习以及学生交换项目等。开设了多门由外国专家讲授的国际化课程,学生能够身临其境地感受研讨式教学的氛围,学习学科基础和前沿知识。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以及美术修养、既懂技术又懂艺术、能利用计算机新的媒体设计工具进行艺术作品的设计和创作的复合型应用设计人才。使学生能较好地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熟悉图形图像处理的基本算法,熟练使用各种数字媒体制作软件,掌握各类数字媒体设计、开发、制作、传输与处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好的美术素养和扎实的编程能力。学生毕业后,可在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以及专业设计公司从事平面设计、网络媒体制作、游戏和动画制作、数码影视编辑以及虚拟现实等领域的应用和研发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
1.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基本条件,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且无色盲色弱,外语语种为英语。
2. 根据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要求,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 | 科类 | 学制 | 招生地区 |
产品设计(130504) | 90 | 文理兼收 | 四年 | 北京、山东、山西、吉林、辽宁、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湖北、江苏、安徽、四川、内蒙古、广东 |
数字媒体艺术(130508) | 30 | |||
合计 | 120 | |||
备注 | 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招生地区的分省招生计划将依据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和发放合格证书的生源分布比例确定。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4人的省份,原则上不做招生计划,合格考生可填报志愿,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学校使用预留计划择优录取,原则上不超过1人。 |
四、专业考试报名
1. 北京考点: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我校在北京考点将分别组织两次专业考试,考生可选择参加其中一次或两次考试。北京考点考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2日。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www.goto.buct.edu.cn)进行网上报名,我校会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请确认参加考试次数,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并自行下载打印《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校考报名表”)和《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无论是参加第一次、第二次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均为2017年1月14日。第一次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第二次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现场确认时考生需要携带下列材料:
(1)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机构发放的2017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报考证(或合格证)原件。
(2)校考报名表、准考证、1寸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照片应与我校招生网上传的校考报名表上的同底版且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3)考生身份证及其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我校不接受无身份证的考生报名。
特别提醒:北京考点须在我校招生网上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且考生必须在规定日期来我校确认考试,否则无法参加校考。
2. 京外考点:
考生按各省考点规定方式报名和缴费。
3. 考生可同时参加一个或多个考点的考试(除河南、广东考生外),也可参加北京考点其中一次或者两次考试,多次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取其高分计入专业考试成绩。
4. 取得校考合格的考生可兼报我校两个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
5. 美术类校考费160元。
五、专业考试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 | 试卷分值(分) | 考试时间(分钟) | 试卷规格 |
速写 | 120 | 30 | 八开 |
素描 | 240 | 150 | |
色彩 | 240 | 180 |
2. 考试要求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均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2)除考试用纸由学校统一提供外,其它所有考试用具由学生自备。各科答卷不准使用定画液、不准使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填写答题纸上的考生信息(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时必须使用蓝或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色彩科目考试只能用水粉或水彩作画,不能用其它颜料。素描考试一律用黑色铅笔或碳笔(限一种)作画,不得使用钢笔、签字笔、中性笔等。参加考试期间,不能随意离开考场。
(3)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加盖报到章)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
3. 成绩查询
(1)考生可在2017年4月中旬左右登录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2)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不超过我校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
六、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合格证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2.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文理兼收。考生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投档考生的高考实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相加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实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3.英语成绩要求达到英语总分的40%以上,其余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七、入学规定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如期报到。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按照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收费,学费为每年10000元,若国家调整2017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我校将执行新标准。学生入学后,学习用具、材料等费用一律自理。
3.入学后,考生所学专业仅限产品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2个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八、授予学位
艺术类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相应艺术学学士学位。
九、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2. 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发现有舞弊者,取消认定或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相关工作人员在选拔及录取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其他
1.有关艺术类招生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www.goto.buct.edu.cn)查询。
2.本章程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邮政编码:100029。
招生网址:http://www.goto.buct.edu.cn;邮箱:zsb@mail.buct.edu.cn。
咨询电话:招生政策咨询010-64435706;产品设计专业咨询13051605533或13051605599;数字媒体艺术咨询010-64434931。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