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哈尔滨商业大学始建于1952年,是中国第一所多科性商业大学,经教育部批准,1958年开始本科教育,1982年开始研究生教育,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学校占地总面积为113.17万平方米,校舍总面积60.03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 25299人,其中研究生 1641名。

  学校设有21个学院,商业模式、商业工程2个研究院(36个科研所和研究中心),拥有涵盖经、管、工、法、文、理、医、艺术等八大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57个;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分别为3个、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9个,可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分别为16个、57个;1个省级重点学科群、4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拥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精品课程1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拥有省级重点专业15个、精品课程32门、教学团队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入选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16部。学校现拥有1个教育部天然抗肿瘤药物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同时还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

  学校秉承“求真至善、修德允能”的校训,坚持走内涵发展的道路,学校综合办学实力不断增强,在2006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学校一直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建校60年来,学校总计为社会培养了12.7万各类专业人才,其中许多人已成为著名专家学者、成功的企业家和优秀的党政管理干部,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

  一、专业介绍

  哈尔滨商业大学艺术类专业主要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商业艺术设计专门人才。设有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3个本科专业。学制4年,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文理兼招。

  产品设计专业 培养具备从事产品外观造型设计、商品包装造型设计等能力,具有良好的工业产品艺术造型设计修养和素质,掌握必备的产品造型设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及较强实践应用能力的专门人才。主要开设设计基础、三大构成、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装饰设计、图形创意、版式设计、产品设计表现技法、产品模型设计与制作、产品系统设计、造型材料与工艺、计算机辅助设计、包装结构设计、包装印刷、包装设计、包装材料、包装工艺、企业形象设计、广告设计等课程。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培养具有创新设计理念和相关学科知识,具备先进设计理念,熟悉视觉传达设计及相关领域技术、流程及内容,掌握视觉传达设计领域中各种设计项目的设计规律与设计方法的专门人才。主要开设设计基础、三大构成、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造型基础、摄影基础、装饰设计、图形创意、版式设计、设计表现技法、模型设计与制作、标志设计、包装设计、企业形象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广告设计、媒体研究、印刷工艺、数码影像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等课程。

  环境设计专业 培养具备从事环境设计的制作和管理,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开设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造型基础、三大构成、装饰设计、透视学、人机工程学、效果图表现技法、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室内设计、公共空间设计、创意思维训练、展示视觉传达设计、商业空间设计、娱乐空间设计、小区环境规划、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计算机辅助设计等课程。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要求

  1.招生对象:符合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

  2.报考要求:具有良好的美术基础和艺术修养,身体健康,无色弱、色盲。

  三、考试

  1.专业考试:2013年我校专业考试使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考试的统考成绩(简称统考)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校考成绩(简称校考)两种方式。使用统考的省份,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报考要求进行;使用校考的省份,考生须在取得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参加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且由我校委托的承办单位所组织的考试。学校将于2013年4月初在《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校考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成绩及合格分数线。随后学校将寄发《哈尔滨商业大学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校考)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校考考试科目: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注:考试时画具自备,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考试具体日程安排详见准考证。

  2.文化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参加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按有关要求填报志愿。

  四、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13年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文化课考试。2013年我校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普通高考艺术类分数线;我校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并合格,同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其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高考艺术类分数线。上述两种方式,对于进档考生我校依据考生志愿及招生计划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五、招生计划

  2013年学校艺术类专业全国计划招生260人,其中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根据报考人数和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按照有关要求编入分省招生计划。

  六、招生地区及专业考试安排

  1.我校将在安徽省、山西省、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使用校考成绩,专业课校考具体时间如下:

  序号 省份 招生计划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考试地点

  1 安徽省 24   1月22—23日    1月24日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2 山西省 30   1月23—24日    1月26日   太原师范学院

  3 河北省 35   1月27—28日    1月30日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4 山东省 30  2月28日—3月1日   3月3日   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5 江苏省 24   3月2—3日     3月4日    江苏教育学院

  2.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七、学费标准

  产品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环境设计专业学费均为9000元/年。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 邮编:150028

  学校网址:http://www.hrbcu.edu.cn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hrbcu.edu.cn

  Email:zsb@hrbcu.edu.cn  咨询电话:0451-84865257
 

  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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