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为进一步探索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和人才综合评价机制,选拔具有创新精神、相关学科发展潜质及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拟选拔录取20人以内,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具体专业(类)如下表:
专业(类) | 科类 |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班)、软件工程] | 理工 |
材料类[含材料化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理工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 理工 |
哲学 | 文理兼招 |
旅游管理 | 文理兼招 |
地理科学(公费师范生) | 文理兼招 |
1.计算机类、材料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按专业(类)招生;哲学、旅游管理、地理科学按专业招生。
2.上海和浙江考生须选择与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相匹配的专业(类)报考,具体以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3.地理科学(公费师范生)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该专业自主招生面向陕西、四川、重庆、云南、广西、新疆、湖南等7个省份招生。
二、报考条件
报名者须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对所报专业(类)具有浓厚兴趣,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复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注:获奖信息以中国科协公示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名单(http://gs.cyscc.org/)为准。以上奖项等材料均于简章发布之日前已获得。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注册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根据系统要求填写、上传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
2019年4月5日至4月15日17:00。
3.邮寄报名材料
请考生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报名材料(请用A4纸直接装订,不需封面、封底):
(1)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网上报名表(考生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签名、须中学审核签字并盖章)。
(2)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中学审核签字并盖章)。论文、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3)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由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签字并盖章)。
以上所有材料中涉及签名均须本人签署,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所有上传材料必须为原件扫描件,确保材料清晰、完整。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中学要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所有确认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并对考生报名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
我校以收到的纸质申请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只在网上报名未寄送纸质申请材料视为无效报名。
邮寄截止时间:2019年4月16日(请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信封上注明“陕西师范大学自主招生材料”字样,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退还)。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按照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初审办法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纸质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研究确定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及所提交的获奖证书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招生网站详尽公示。请考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初审(网址:http://zsb.snnu.edu.cn/),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选拔考核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19年6月16日在我校长安校区参加综合面试及体育测试(考试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1)综合面试:学校将组织专家将对考生提交的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同时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基础、发展能力及创新潜质。报考地理科学专业的考生还须考察学生的职业倾向和从教潜质。
(2)体育测试:考生须同时参加体育测试项目,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指数(BMI指数)、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测试成绩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高三年级评分标准进行评定。测试结果将作为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
3.确定合格考生
各专业(类)依据选拔测试成绩排名确定考核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考核合格考生名单。
五、录取原则
1.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将成为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候选考生。
2.所有候选考生均须参加2019年高考,并认真阅读各省级招办关于自主招生考生填报志愿的方法,符合省级招办规定的自主招生投档条件。
3.候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能低于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没有模拟投档线的省份参考相应科类提前批次录取线。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各省招生办公室划定的相关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需要折算优惠分值。上海和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
4.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上海和浙江考生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5.考生专业志愿须填报测试合格专业(类),符合条件的考生录取到相应专业(类)学习。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自主招生实施方案,下设自主招生工作组和专家组,负责自主招生具体工作。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2.自主招生全过程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阳光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我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以虚假、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内容,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对报名材料、获奖情况等其他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并负责,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相应资格,并向单位及个人主管部门通报。
5.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710119;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